发布:2023-07-0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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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所持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17...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4338411

755.0614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3-07-26
起始日期
2027-09-0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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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755.0614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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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755.0614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雅安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3-07-26
  • 结束日期:2027-09-01
  •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
  • 评估价:755.0614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第四产权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法获得政府
    注册资本:10000.0
    转让方: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江恒
    注册地址: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严道街道石材路二段
    经济类型:国有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参与
    利润:98000.0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所持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17%股权转让挂牌价格755.06145万元是否联合转让:否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控股权转让:是总转让比例:17%项目咨询联系人李老师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35-2320156项目报名联系人周静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86123311标的企业简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所属行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成立时间2022-08-10所在地区四川雅安市荥经县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严道街道石材路二段89号附20-21号经营范围燃气经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江恒经营规模小型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2)注册资本:1000万元(3)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4)历史沿革: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于2022年8月4日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于2022年8月10日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权结构为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10万元,占股51%,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0万元,占股49%

(5)经营及资产状况: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公司实收资本余额为20万元,其中: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出资10.2万元,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9.8万元

公司资产总额18.653507万元,负债0元,利润总额-1.346493万元

公司目前尚未开始经营2、股东构成情况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

其中,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有股权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1%,具体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所占比例(%)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510.0051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90.0049合计1000.001003、审计情况根据四川宇龙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川宇龙审(2023)第114号),截止到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30日,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8.653507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8.653507万元

4、评估情况根据四川雅洲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雅洲评报字(2023)第041号,截止到评估基准日,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9万元,评估增值4422.884457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0万元,评估价值4441.537964万元,净资产总账面价值4441.537964万元,评估价值4441.537964万元,评估增值4422.884457万元,增值率23710.74%

二、转让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一)内部决策情况1、2023年3月29日,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对所持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17%股权进行公开转让

2、2023年3月29日荥经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17%股权

(二)审批情况1、2022年12月28日,荥经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荥经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提出荥经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所持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17%股权转让的立项申请

2、2022年12月28日荥经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同意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所持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17%股权转让的立项申请

(三)中介机构选聘情况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11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分别进行了审计和评估

(四)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80个自然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股东优先购买权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原股东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次转让中未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1)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

(2)如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未履行报名手续,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不确认其在此次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3)股东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知晓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规定通过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并知晓具体行权流程及方法

(4)若股东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未履行报名手续,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在通知规定的场内行权期间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表明其自愿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三、其他重大披露事项1、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5、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6、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全部股东出资期限至2027年9月1日届至

其中股东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10万元,占股51%,已实缴出资10.2万元,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0万元,占股49%,已实缴出资9.8万元

7、根据标的企业章程规定,转让方已就本次交易标的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2万元,尚有人民币499.8万元而未缴纳(截止日期:2027年9月1日),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即表明其认可并承诺如下事项:(1)本次转让实施后,受让方放弃就转让方出资期限未届满未实缴出资之行为进行任何形式追偿的权利;(2)受让方所受让之股东资格当然包含了转让方作为原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含按照标的企业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受让方应按照标的企业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如因受让方未履行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向标的企业、标的企业的股东、标的企业的债权人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如有),转让方均有权向受让方全额追偿

四、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本次转让在扣除相关税费后获得的收入,由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处置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受让

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

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

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

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第二十一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三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风险提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

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

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

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

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

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

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3.互联网操作风险

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

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

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打印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所持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17%股权转让标的名称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所持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17%股权转让项目编码G32023SC1000073-2挂牌价格755.06145万元价格说明——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3-07-06是否捆绑债权转让否挂牌截止日期2023-08-30是否联合转让否是否控股权转让是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涉及优先权涉及转让方承诺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标的企业简介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于2022年8月4日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于2022年8月10日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权结构为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10万元,占股51%,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0万元,占股49%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17所属行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成立时间2022-08-10所在地区四川雅安市荥经县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严道街道石材路二段89号附20-21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经营范围燃气经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江恒经营规模小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2MABWQXWB13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职工人数业务无法提供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51%2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9%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000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18.653507018.653507审计机构四川宇龙会计师事务所备注——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2023-04-301.340214-1.340214-1.340214报表类型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月报18.659786018.659786备注——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7%拟转让股份数——持有产(股)权比例51%持有股份数——是否转让非业主否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2MABMC6QJX5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区四川雅安市荥经县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严道街道兴华北路12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熙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所属行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规模微型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其他部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荥经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25607226507批准单位名称荥经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批准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荥经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处理笺批准日期2023-04-25批准文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挂牌价格755.06145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价款须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进行结算

二、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优先权交易规则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说明若普通竞买人在场内形成“最高报价”,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就普通竞买人的最高报价选择是否行权

如行权,场内优先购买权人成为最终受让方如不行权,本项目无场外行权优先购买权人的,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本项目有场外行权优先购买权人的,经挂牌申请人通知,场外行权人选择是否行权,如行权则场外行权人成为最终受让方,如不行权则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

优先权情况说明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原股东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次转让中未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1)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

(2)如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未履行报名手续,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不确认其在此次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3)股东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知晓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规定通过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并知晓具体行权流程及方法

(4)若股东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未履行报名手续,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在通知规定的场内行权期间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表明其自愿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2)注册资本:1000万元(3)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4)历史沿革: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于2022年8月4日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于2022年8月10日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权结构为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10万元,占股51%,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0万元,占股49%

(5)经营及资产状况: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公司实收资本余额为20万元,其中: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出资10.2万元,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9.8万元

公司资产总额18.653507万元,负债0元,利润总额-1.346493万元

公司目前尚未开始经营2、股东构成情况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

其中,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有股权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1%,具体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所占比例(%)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510.0051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90.0049合计1000.001003、审计情况根据四川宇龙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川宇龙审(2023)第114号),截止到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30日,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8.653507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8.653507万元

4、评估情况根据四川雅洲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雅洲评报字(2023)第041号,截止到评估基准日,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9万元,评估增值4422.884457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0万元,评估价值4441.537964万元,净资产总账面价值4441.537964万元,评估价值4441.537964万元,评估增值4422.884457万元,增值率23710.74%

二、转让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一)内部决策情况1、2023年3月29日,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对所持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17%股权进行公开转让

2、2023年3月29日荥经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17%股权

(二)审批情况1、2022年12月28日,荥经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荥经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提出荥经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所持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17%股权转让的立项申请

2、2022年12月28日荥经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同意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所持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17%股权转让的立项申请

(三)中介机构选聘情况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11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分别进行了审计和评估

(四)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80个自然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股东优先购买权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原股东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次转让中未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1)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

(2)如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未履行报名手续,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不确认其在此次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3)股东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知晓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规定通过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并知晓具体行权流程及方法

(4)若股东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未履行报名手续,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在通知规定的场内行权期间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表明其自愿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三、其他重大披露事项1、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5、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6、荥经县华燊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全部股东出资期限至2027年9月1日届至

其中股东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10万元,占股51%,已实缴出资10.2万元,华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90万元,占股49%,已实缴出资9.8万元

7、根据标的企业章程规定,转让方已就本次交易标的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2万元,尚有人民币499.8万元而未缴纳(截止日期:2027年9月1日),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即表明其认可并承诺如下事项:(1)本次转让实施后,受让方放弃就转让方出资期限未届满未实缴出资之行为进行任何形式追偿的权利;(2)受让方所受让之股东资格当然包含了转让方作为原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含按照标的企业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受让方应按照标的企业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如因受让方未履行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向标的企业、标的企业的股东、标的企业的债权人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如有),转让方均有权向受让方全额追偿

四、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本次转让在扣除相关税费后获得的收入,由荥经水投燃气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处置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0万元保证金说明——交纳截止时间2023-08-3017:00:00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分所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账号8111001013400815510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

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名称操作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承诺函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他方式:股权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他方式:股权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联系方式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李老师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35-2320156项目报名联系人周静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86123311项目融资联系人徐女士项目融资联系电话028-85337217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

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

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

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第二十一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三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风险提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

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

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

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

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

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

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3.互联网操作风险

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

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

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类型文件名称操作公开附件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公开附件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竞价记录状态竞买号报价金额报价时间有效无效{{param.nickName}}(您自己){{record.nickName}}{{record.biddingPrice|formatNumberRgx}}{{bidPriceUnit}}{{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万元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record.biddingDate|formatDateOne}}首页上一页{{p.text}}下一页尾页共{{total}}条数据共{{page}}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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