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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整受理日即2020年6月19日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484,743股股票(约占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总数的0.86%)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青投集团所持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拍卖公告(五)(第一次)2020年6月19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依法分别裁定受理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投集团”)及下属十六家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各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具体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2020年12月10日,西宁中院依法裁定对青投集团及下属十六家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1年12月24日,西宁中院依法裁定批准《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企业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青投集团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管理人将于2022年4月16日9时起至2022年4月17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及起拍价(一)拍卖标的物本次拍卖标的物为截至青投集团重整受理日即2020年6月19日青投集团所持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矿业”)2,484,743股股票(约占金瑞矿业股票总数的0.86%)
根据青投集团重整程序中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专项评估报告,前述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下同)13,169,137.80元
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权利限制情况,已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起拍价根据重整计划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拍卖的起拍价格将不低于评估报告所确定的处置资产的评估变现价值
故首次拍卖的保留价即起拍价为拍卖公告发布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70%,即24,727,044.20元
保证金为5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及其整数倍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一)咨询时间自2022年4月1日9时起至2022年4月15日16时止接受咨询(联系人:曾哲、井漫,咨询电话:19997300757、19997300380)
(二)看样时间与方式因拍卖标的物为股票,故本标的物不安排现场看样
需要查阅财务资料的,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查阅
三、竞价方式(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为100万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果每最后5分钟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三)本次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四、保证金与余款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阿里拍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除锁定,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其支付软件服务费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为成交款,由阿里拍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尔后管理人将出具《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买受人应在《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如有)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001201000313532;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注明“案号:(2020)青01破申3号;款项性质:资产竞拍款(四)
逾期未缴入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处置资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五、移交与过户买受人在支付完毕成交款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材料(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省投资大厦)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及青投集团予以必要的配合,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标的物过户的风险
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所涉的一切税、费;过户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和其它相关税收和费用,以及相关税收和费用的滞纳金、利息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等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受人和青投集团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涉及买受人的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其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六、相关拍卖文件公示情况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所涉《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文件均已在阿里拍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管理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七、买受人违约的处理(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优先用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如保证金及支付的部分价款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之差额部分的,买受人还应当就该差额部分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三)若竞买人累计持有金瑞矿业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未向西宁中院提出申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已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优先用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如保证金及支付的部分价款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之差额部分的,买受人还应当就该差额部分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八、未尽事宜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物拍卖须知、了解标的物详情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19997300757、19997300380管理人联系人:曾哲、井漫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省投资大厦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此公告在阿里拍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网址:http://sf.taobao.com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青投集团所持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拍卖须知(五)2020年6月19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依法分别裁定受理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投集团”)及下属十六家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各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具体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2020年12月10日,西宁中院依法裁定对青投集团及下属十六家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1年12月24日,西宁中院依法裁定批准《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企业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青投集团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管理人将于2022年4月16日9时起至2022年4月17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有关拍卖公告详见《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青投集团所持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拍卖公告(五)(第一次)》),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司法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司法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司法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相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财产拍卖风险提示(一)关于股票拍卖事宜,各竞买人需注意:1.本次拍卖标的物系重整受理日青投集团持有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矿业”)2,484,743股股票(约占金瑞矿业股票总数的0.86%)
2.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情况,前述股票存在质押情形,质押权人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若青投集团对金瑞矿业存在出资不实、欠缴出资或抽逃出资等行为而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若前述股票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和轮候冻结等任何情形导致过户不能的,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竞买人资格事宜,竞买人务必注意:为确保标的物的拍卖符合重整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人提请竞买人关注: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属于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如未满足前述竞买人资格而参与竞拍的,则视为本次拍卖未成交,已缴纳保证金将予以没收,并重新进行拍卖
2.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金瑞矿业股票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应超过金瑞矿业已发行股份数量的30%
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在此期间,拍卖程序中止
如参与竞买的机构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参与竞买,但须在2022年4月15日16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及委托手续,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代理人身份参与竞买;拍卖成功后,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有关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代理人的身份未经管理人确认即参与竞买,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拍卖相关标的物涉及的实际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买受人应当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如有纠纷,买受人应当自循法律途径解决,管理人及青投集团概不负责
(四)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已经完全了解,对《拍卖须知》及《拍卖公告》已完全知悉并认同,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所有可能的风险与瑕疵,管理人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及青投集团予以必要的配合,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标的物过户的风险
针对标的物属性及抵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面或不准确的情形,竞买人竞拍前应向人民法院以及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商务等政府主管部门和机构对标的物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纳的标准及起止时间、其他须注意事项进行咨询
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六)拍卖标的物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的、拍卖标的物历史拖欠和因本次拍卖交易发生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和其它相关税收和费用,以及相关税收和费用的滞纳金、利息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受人和青投集团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四、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阿里拍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500万元作为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淘宝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除锁定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除锁定,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五、竞买人需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拍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拍卖文书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前述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更改如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出具《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名称、网拍竞买号信息
买受人应在《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出具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户名: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001201000313532;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若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最终大于成交款的,买受人可于阿里拍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结算保证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向管理人提交载有买受人指定账户信息并加盖买受人公章的书面材料,管理人将于收到买受人提交的书面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扣除成交款后的保证金退还至买受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在支付完毕成交款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材料(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省投资大厦)办理交接手续
青投集团应提供所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证照或印章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除锁定,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以上拍卖须知,敬请竞买人知悉在拍卖活动正式开始前,管理人有权对《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进行调整,并在阿里拍卖·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再次进行公告,相关拍卖规则以最新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为准,《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之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