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4网拍21-3)拍品名称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持有的设定质押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193000股股票(股票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权利来源:裁判文书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
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王某某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一、拍卖标的: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持有的设定质押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193000股股票(股票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详细情况请见评估报告)特别提醒:1.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等相关部门了解);2.竞买人是否有竞买资格和拍卖成交后股权划转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管理机构等相关管理部门咨询;3.以股票所有权变更为时间节点,在变更之前该股权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被执行人所有,变更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4.原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过户后同样适用于新的买受人,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相关承诺或规定请买受人在竞买前向相关机构查询,本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拍卖公告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9日10时至2024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1/11),现公告如下一、标的: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持有的设定质押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193000股股票(股票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评估价:3973688.5元,起拍价:3973688元,保证金:794737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整数倍)
特别提醒:1.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等相关部门了解);2.竞买人是否有竞买资格和拍卖成交后股权划转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竞买人自行向证券管理机构等相关管理部门咨询;3.以股票所有权变更为时间节点,在变更之前该股权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被执行人所有,变更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4.原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过户后同样适用于新的买受人,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相关承诺或规定请买受人在竞买前向相关机构查询,本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中瑞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中瑞信法服统一安排
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再安排现场勘验
联系电话:400-883-1966(中瑞信法服),或搜索并访问“中瑞信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瑞信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未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标的物信息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剩余价余款请在2024年8月19日15时前缴纳,并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0571-86577995),接到本院通知后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紫花支路院区(地址:杭州市紫花支路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领取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银行账号:955885120205940839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71-86752992咨询、看样请联系中瑞信法服,电话:400-883-196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拍卖须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9日10时至2024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1/1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48小时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48小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8月19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0571-86577995),接到本院通知后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紫花支路院区(地址:杭州市紫花支路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领取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其它可能存在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循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6752992咨询、看样请联系中瑞信法服,电话:400-883-196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