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5689股股金拍卖
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5689股股金拍卖
网络拍卖公告
2024年8月5日,我公司受委托,将于2024年9月5日12时 - 2024年9月6日12时(北京时间)在“公拍网”(http://zc.gpai.net)公开拍卖以下资产:
拍卖标的:
标的物: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5689股股金拍卖
起拍价:4000000元;
保证金:400000元;
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倍数;
注:本次拍卖标的为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5689股股金拍卖(具体跟拍卖公司沟通);
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中涉及的财产数量均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优先购买权人的资格及顺序,由管理人和拍卖人共同审核确认
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公司或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
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净价,拍卖交易中买卖双方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规则:
1、本次拍卖会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的方式在线竞价,为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2、网络在线竞价时间:2024年9月5日12:00至2024年9月6日12:00(延时除外)
3、网络拍卖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时间:拍卖会结束前,竞买人须及时缴纳拍卖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因竞买人未及时交纳保证金,造成无法获得竞买资格及出价的,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4、拍卖竞价前“公拍网”将冻结竞买人支付的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该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转入管理人的指定账户
5、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止在标的所在地预展,竞买人可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交付保证金、竞买标的,也可线下咨询,预约勘察标的时间
6、本次拍卖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佣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算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支付完毕所有款项后方可与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买受人应提前上报博乐市南锦吉祥商贸有限公司以及管理人申请延期
7、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全部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由拍卖人征得管理人的同意,可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8、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资产以评估明细清单为参考,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次拍卖会发布的《竞买须知》、《注意事项》
成交尾款及拍卖佣金指定缴纳账户:
开户名:新疆中拍司服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
账号:65050161685000001873;
新疆中拍司服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5689股股金拍卖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拍卖委托人;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在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5689股股金拍卖
起拍价:400000元,保证金:4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
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此次转让行为必须符合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拍卖受让的所有条件,并承担相应风险,承诺如因确认有误造成股金成交后不能转让过户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了解查询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了解实际详情,未了解详情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于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余款至本公司账户
开户名:新疆中拍司服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
账号:65050161685000001873;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新疆中拍司服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由博乐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委托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拍司服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167796662
新疆中拍司服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None重要提示
一、关于竞拍登记与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为具有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件和其他规定的文件,交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交付金额详见拍卖公告内注明的金额)
竞买人只能竞拍与保证金数额一致的拍卖标的,一份保证金只能成交一项拍品
竞买人必须认同和遵守本公司制定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重要提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竞竞买人可自行在《公拍网》等媒体了解标的信息
欲成为网络竞买人的须网上报名,然后支付保证金
4、买受人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标的买受人须与拍卖登记的竞买人一致,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买受人,授权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书,拍卖公司与管理人审查、认可后生效
5、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7、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按照公告要求缴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竞买人如果竞得标的,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为拍卖价款的一部分
如果没有竞得标的,在线竞买人交付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按原路返还(不计息),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
8、参与在线竞价阶段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诸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的情形,本公司与管理人不承担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清拍卖尾款及拍卖佣金后,本公司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关于现状拍卖与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质量及数量均以其现状为准,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在标的实物移交时如发生实物与资产清单不符时,以委托方指定的实物范围为准,本公司与管理人对标的物存在的显性和隐性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标的情况;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认真考察或请专业人士鉴定,对标的的质量及瑕疵了解清楚
竞买人对不了解的标的不要盲目竞拍,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参与竞价标的,即表明已对该标的完全了解,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退还标的,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市场行情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2、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我公司所提供的拍品图片及拍卖现场视频、文字性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
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现状和已知瑕疵已尽可能公示,但不排除标的现状表述缺陷和未知瑕疵、隐性权属瑕疵存在的可能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于买受时一并承受和自行处理
3、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由买受人自行到职能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产权证书及过户手续,管理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无法办理的责任
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建筑物的面积及质量、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实际现状为准,且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发生拍卖价款的变动
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司法强制拍卖中若遇委托法院对该标的所涉及的执行案件发生变化致使标的无法交付于买受人,以及经法院确认中止、终止或撤销本次拍卖的,买受人和拍卖人均须服从,买受人仅有权要求无息退回已经支付的款项,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5、本公司作为该场拍卖会唯一指定的拍卖单位,从未将该场拍卖会标的授权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
敬请竞买人直接与本公司联系拍卖事宜并办理竞买手续,我公司不承担因非我工作人员对标的误导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关于付款与交付
1、竞买人在竞得相关资产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全部价款及拍卖佣金,之后再进行资产交付
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由管理人向买受人交付标的
竞买人应当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办理拍卖资产移交手续,竞买人逾期未办理接收手续的,拍卖资产自移交期限届满之日起视同交付,拍卖资产的风险责任转移至竞买人
2、如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款,按照违约处理,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根据《最高院(2016)法释18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拍卖成交确认书》作废
本公司有权征得管理人同意将该标的物重新拍卖
拍卖标的重新拍卖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如果给本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有权向违约者提起诉讼主张2倍赔偿
3、本公司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不出具销售发票
4、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在标的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契税、房产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房地产交易中规定应缴纳的费用)和拍卖佣金
拍卖交易中买卖双方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我公司将协助管理人进行拍卖标的的移交工作,移交现场签署移交协议
交付过程中,买受人如需要搬运、拆除等工程作业时,向管理人提供拆除施工方案,我公司和管理人监督买受人施工,避免其他财产的损坏和流失
6、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五、其他
1、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接受成交价的确认
2、本特别规定如有补充条款或其他补充文件,则补充条款与本特别规定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及买受人视为接受《拍卖公告》《竞买须知》《重要提示》条款的限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已进行充分了解并自愿
3、因本次拍卖事项而发生的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
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向博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疆中拍司服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