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房屋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湖南省桑植县澧源镇高家坪101、201、301、401、501、601标的物权证情况处置依据(2024)湘0822执133号权证号码湘(2018)桑不动产权第0000066号、湘(2018)桑不动产权第0000065号、湘(2018)桑不动产权第0000064号、湘(2021)桑不动产权第0031374号、湘(2018)桑不动产权第0000062号、湘(2018)桑不动产权第0000061号土地证号/标的所有人陈某、谷某某标的现状房屋用途1层为商业服务,2、3、4、5、6层为住宅现状用途1层为商业服务,2、3、4、5、6层为住宅土地性质出让使用状况使用中租赁情况1楼门面出租是否已腾空未腾空钥匙无电梯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桑植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湖南桑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通知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960.55㎡土地面积/装修情况已装修现状户型三室两厅所在楼层1、2、3、4、5、6总楼层6房产年龄/物业类型自建房具体位置湖南省桑植县澧源镇高家坪101、201、301、401、501、601其他情况是否拖欠水电物业等费用不明
标的物费用价格依据双方议价标的物价格议价结果为4288230元被执行人承担税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具体数额以相关部门过户为准)
买受人承担税费印花税、契税(具体数额以相关部门过户为准)其它不详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均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优先购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备注以上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本调查信息仅供参考,不负责任何承诺
';特别提醒:本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第二次)拍卖公告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2日10时至2024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桑植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桑植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744/04),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湖南省桑植县澧源镇高家坪101、201、301、401、501、601[权证号码:湘(2018)桑不动产权第0000061号、湘(2018)桑不动产权第0000062号、湘(2018)桑不动产权第0000064号、湘(2018)桑不动产权第0000065号、湘(2018)桑不动产权第0000066号、湘(2021)桑不动产权第0031374号、建筑面积960.55㎡]
起拍价为3430584元,保证金为300000元整,增价幅度2000元整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张家界铱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咨询电话:17774492722周先生
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次该房产内一切可移动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移交时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按照相关规定,被执行人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买受人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水、电、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均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抵押权在湖南桑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943009010034168906000019694,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桑植县和平街支行)并在付款时备注案号【(2024)湘0822执133号】成交余款,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房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登记、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相关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十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
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提醒:除非存在合法租赁等排除情形,否则在交易成功的一定宽限期后,本院负有强制腾房的法定义务
但是实务中强制腾房存在各种难以预料、难以短期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本院将最大限度保障竞买人合法权益,但并不能保障所有司法处置房屋均能及时完成交付,敬请知悉
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举报监督电话:0744-625121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网拍辅助机构:张家界铱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电话:17774492722周先生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文明路居委会8号桑植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一、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变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变卖)前按淘宝网提示以实名向淘宝网支付系统交纳竞买公告所确定的保证金(预缴款)报名,淘宝网支付系统会冻结该笔款项
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请于拍卖(变卖)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免交拍卖(变卖)价款申请,经本院确认许可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才能参与竞买
四、竞买人在拍卖(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预缴款)经淘宝网确认后,竞买人可参与竞买
五、优先购买权人(租赁人、共有人等)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拍卖(变卖)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变卖)从起拍价开始按增价幅度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九、拍卖(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金额作为交纳标的物保证金(预缴款)
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标的物保证金(预缴款)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标的物变保证金(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拍卖(变卖)开始后,确定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时限内无其他人出价的,拍卖(变卖)标的物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拍卖(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变卖)流拍十一、拍卖(变卖)成交的,由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二、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预缴款)将由淘宝网支付系统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价款,剩余价款应当在拍卖(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交付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由淘宝网支付系统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
拍卖(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由淘宝网支付系统解冻
保证金(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三、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对原标的物重新拍卖(变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十天内本人或本人和委托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文明路居委会8号)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拍卖(变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变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本次拍卖(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拍卖(变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本院有权在拍卖(变卖)结束前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九、凡发现拍卖(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拍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淘宝网客服;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二十、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拍卖(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已在拍卖(变卖)公告和标的物介绍里说明,本院不保证拍卖(变卖)物的真伪或品质;(四)拍卖(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权利负担;(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上公示;(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提示:在本院网站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
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二十一、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变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十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三、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
在线支付额度可在各银行官网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交纳拍卖(变卖)价款
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10二十四、意向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须知,意向竞买人阅读本须知后,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
二十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最高人民法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执行
网拍辅助机构:张家界铱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电话:17774492722周先生法院监督电话:0744-8597208联系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文明路居委会8号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桑植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