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关于本次拍卖及标的相关信息,详见《公告》、《须知》、《评估报告》、《9分区评估明细表》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9分区存货一宗(9分区包括F06、F07、F08)的公告公告时间:2024/8/16|资产处置单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30日10时至2024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3/08),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9分区存货一宗(9分区包括F06、F07、F08)
详见《评估报告》、《9分区评估明细表》起拍价:2445301.6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看样,联系电话:0533-3586065,看样时间:2024年8月29日15:00-16:00,看样地点:淄博高新区远成齐鲁综合物流港仓库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递增出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因标的物存放条件等因素,可能导致分化变质、质量、重量等各种其他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移交、搬运、装卸、运输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拍卖成交款全部付清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本次拍卖标的物进行交接并清运完毕
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对标的物进行交接的,在此期间产生的保管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标的物灭失等状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关于标的物的相关情况,现场盘点条件不满足逐一清点核对的要求,受现场盘点条件限制,采用抽盘勘察、按堆估算数量的抽盘模式盘点,最终资产的数量、品类、质量等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详见《评估报告》、《9分区评估明细表》,详询执行法官
4.由于被执行人无法取得联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此公示五日,拍卖通知视为送达
六.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4年8月27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号:3112510043790025469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余款付清后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33-358503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3-3586065(丁法官)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64476785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客服电话:400-600-12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30日10时至2024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3/08),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对买受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4年8月27日前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2024年8月27日后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4年8月27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之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账号:3112510043790025469),并在缴齐全部拍卖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办理财产交付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3-358503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3-3586065(丁法官)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64476785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客服电话:400-600-12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