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监测编号标的名称转让底价(万元)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资产概述江西建工集团拟转让的在建工程位于南昌高新区艾溪湖一路以南、创新一路以东,其中地下室面积为49139.39平方米,科研用地使用权3097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出让
详细信息资产地图位置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956号法定代表人林绍华注册资本(万元)104,350.000000经济类型A05003企业类型A19002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600005865804353经营规模大型内部决策情况董事会决议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4-08-30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交易方式具体内容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1.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2.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开元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开元[2024][昌]房字第04008号评估报告书
2.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开发进度、停工状态、各类已办和未办的行政审批手续和建设手续;受让方须继续承接并履行的各类合同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土地、环保、税收等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清单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标的资产房屋构筑物及土地交易及权属变更时的实际面积以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勘察确认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资产成交及成交金额
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资产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资产移交的凭据
5.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自行了解本标的的潜在风险
在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6.意向受让方踏勘前须提前与转让方联系,具体踏勘时间已转让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转让方联系电话:139708696957.标的清单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4.【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需开具发票的提前与转让方咨询(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则受让方还需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5.【交付】受让方签订合同且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并签订交接证明文件
标的涉及权属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6.【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7.【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应是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2804000103010003900开户行:赣州银行青山湖支行处置方法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全部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
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在建工程具体信息名称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建筑结构详见附件土地类型详见附件规划用途详见附件建筑面积(平方米)173711.12预计建筑期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