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被执行人姚某某持有的晋江市鼎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1.6%的股权处置依据司法裁定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5执恢84号标的物所有人姚某某标的用途股权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质押无质押提供的文件《法院裁定书》、《申请书》标的物介绍企业简介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福建省晋江市罗山樟井思源北路110号
所属行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非生产性废旧金属、非金属再生资源的回收、销售(不含报废汽车及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回收、不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以上内容源自软件企查查,详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标的物估值执行费27879元';拍卖公告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31日10时至2024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帐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5/13),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姚某某持有的晋江市鼎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1.6%的股权
执行费:27879元,起拍价:27879元,保证金:5500元,增价幅度:55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本场拍卖结束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咨询电话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一)司法拍卖过程中,法院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咨询费、看样费、手续费等费用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由泉州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辅助腾退事宜,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二)标的物为被执行人姚某某持有的晋江市鼎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51.6%的股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及晋江市鼎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联系核实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一旦参加竞拍视为对本标的物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法院办理涤除质押、解除查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法院办理涤除、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股权股票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等,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负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如果所拍卖标的物因特殊原因超过六个月无法移交,经买受人申请并经法院许可,可退回拍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以开拍时间起算)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以开拍时间起算)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相应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于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泉州丰泽支行营业部,账号:135107010400013600000297633)并注明执行案号:(2024)闽05执恢84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已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监督电话:0595-22139450(执行局)、0595-22139771(立案庭)咨询电话:徐先生1312312535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7月30日拍卖须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31日10时至2024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帐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5/13),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质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以开拍时间起算)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移交时以现场实物为准
拍卖人对标的物的新旧程度、权属、真伪、品质、数量及其它瑕疵等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泉州丰泽支行营业部;账号:135107010400013600000297633)并注明执行案号:(2024)闽05执恢84号,不能通过支付宝直接付拍卖成交余款
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23号)签署和领取有关法律文书
十、买受人到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者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现前款情形,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并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原买受人的责任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如果所拍卖标的物因特殊原因超过六个月无法移交,经买受人申请并经法院许可,可退回拍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法院涤除质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次拍卖的其他具体信息,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
监督电话:0595-22139450(执行局)、0595-22139771(立案庭)咨询电话:徐先生1312312535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