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0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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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1%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7453245

20969.66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2-03-21
起始日期
2022-03-2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9956.6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0969.66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吉林省 长春市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2-03-21
  • 结束日期:2022-03-24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惠工路38号
  • 评估价:29956.6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流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交易状态:一拍
    小区:否符合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23245273000.0
    转让方:吉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延江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18楼E座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均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股票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股票股权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3)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承担因竞买资格不符而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拍卖标的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的最终结果

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21年9月30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截止价值分析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相关数据参考附件上海达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达资评报字(2021)第F112号》股权价值分析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

二、拍卖时间:2022年3月21日10时起至2022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2年4月4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账户(开户银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户名称:上海金融法院,账号:6228400037191392868),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3月14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2年3月14日16时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373183813248188186(蒋女士)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号18楼E座举报监督电话:021-33029898-13033上海金融法院2022年2月9日竞买须知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2年3月21日10时起至2022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及相关法律规定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自身不符合政府及相关法律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由)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交易登记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吉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1%的股权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1、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竞买人应符合相应(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等规定的投资、入股的相关条件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2022年3月14日前向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辅助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出示有效委托手续,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2年3月14日前通过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在竞拍过程中,行权方式如下:1)优先购买权人在标的物整个竞价过程中进行行权

2)优先购买权人的顺位经由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展示为优1,优2,优3,其中优1权利最高,以此类推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普通竞买人或者低于自己顺位的优先权购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果没有更高出价,拍卖财产由最后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优先权人A已出价,优先权人B则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A与B的出价时间先后以系统接收到的出价时间为准,拍卖标的由实际最高出价者竞得

5)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之间竞价,如果顺位在先的优先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后的优先权人不再能够以同等价格出价、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出价

如果顺位在后的优先购买权人先出价,顺位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同等或者更高的价格出价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2年4月4日16:00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户名称:上海金融法院,账号:6228400037191392868)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十一、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二、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十三、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3029898-1303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373183813248188186(蒋女士)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567号18楼E座上海金融法院2022年2月9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惠工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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