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08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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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与金纬路交叉口西南侧嘉海花园5-7号楼地下人防不动产一宗 <结束>

资产编号:7463912

437.214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3-09-16
起始日期
5897.9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74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37.214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37.2144万元
  • 单价:0.0741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河北区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3-09-16
  • 结束日期:2023-10-24
  •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与金纬路嘉海花园5号楼
  • 评估价:437.214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897.9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年龄装修情况标的物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法官钥匙详询执行法
    查封情况:查封被淄博市中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南侧嘉海花园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天津永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与金纬路交叉口西南侧嘉海花园5-7号楼地下人防不动产一宗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鲁03执恢35号房屋产权证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天津永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3年4月25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非居住土地性质划拨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详询执行法官租赁情况详询执行法官过户情况详询执行法官经营情况详询执行法官钥匙详询执行法官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5897.98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1180.8平方米房产年龄装修情况标的物介绍房屋户型房屋楼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详情请见“(山东)鸿润(2023)估字F057号“评估报告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780.74万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16日10时起(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3/02),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与金纬路交叉口西南侧嘉海花园5-7号楼地下人防不动产一宗

起拍价:437.2144万元,保证金:43.7万元,增价幅度:4372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于法官,联系电话:0533-3198161)看样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本院不作任何保证

能否办理过户等其他事宜,请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标的为地下人防工程,竞买人竞得使用时,不得影响其防护功能和战时使用

3、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能否过户及土地出让金的缴纳问题,请自行征询当地职能部门

五、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2023年9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2023年9月9日前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淄博分行,账号:6232636000104115774)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33-3184104法院咨询电话:0533-3198161;18753392188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011631954(山东司辅)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16日10时起(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3/02),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与金纬路交叉口西南侧嘉海花园5-7号楼地下人防不动产一宗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2023年9月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2023年9月9日前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437.2144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交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淄博市中级人民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淄博分行,账号:6232636000104115774)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3-3184104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3-3198161;18753392188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011631954(山东司辅)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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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与金纬路嘉海花园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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