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9-25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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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包批量转让的推介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7558952

15764.7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28
起始日期
87平方米
建筑面积
181.20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764.7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764.72万元
  • 单价:181.204万元/平米
  • 区域:江西省 南昌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09-28
  • 结束日期:2024-08-16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公交站)
  • 评估价:15764.7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建筑类别:办公楼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铺,以及南昌长薪文旅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序号地址面积(单位㎡)2024/7/2评估价(单位万元)备注1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15(第1层)609.85289.682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16(第1层)596.38283.283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17(第1层)536.76254.964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31(第1层)609.85289.685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32(第1层)609.85289.686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33(第1层)596.38283.287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配电站(第1层)248.6120.168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垃圾站(第1层)90.647.359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C区办公楼(第1-2层)3,383.052,300.4710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C区19号楼(第1-2层)1,489.13565.87序号地址面积(单位㎡)2024/7/2评估价(单位万元)备注1南昌县沿江南大道以东(B3)地块土地62,317.0020,508.52第一顺位为农商行,涉及抵押债权约1.3亿元本金:15764.72万元(基准日2024年8月21日)利息:264.17万元(基准日2024年8月21日)实现债权费用:无(注:以签订合同及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为准)担保方式:抵押、保证(详见具体户介绍)(一)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金余额15745万元基本情况:支行于2016年11月7日向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大(集团)”)新增授信16000万元,到期日2019年11月4日,保证人江西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新增授信3000万元,到期日2020年9月19日,保证人刘如强、龚小萍,抵押物为洪大(集团)名下老洪城大市场10处商铺,后办理续授信至2023年,授信金额15790万元,借款余额15745万元,贷款期限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16日,利率为3.33%,保证人刘如强、龚小萍,抵押物为洪大(集团)名下老洪城大市场10处商铺,以及南昌长薪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南昌县沿江南大道以东(B3)地块土地(第二顺位抵押)

截至2024年8月21日,尚欠贷款本金15745万元,利息49.96万元,合计15794.96万元,贷款分类为关注一级

清收现状:未诉讼保全抵押物情况:序号地址面积(单位㎡)2024/7/2评估价(单位万元)备注1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15(第1层)609.85289.682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16(第1层)596.38283.283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17(第1层)536.76254.964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31(第1层)609.85289.685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32(第1层)609.85289.686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33(第1层)596.38283.287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配电站(第1层)248.6120.168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D区垃圾站(第1层)90.647.359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C区办公楼(第1-2层)3,383.052,300.4710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C区19号楼(第1-2层)1,489.13565.8711南昌县沿江南大道以东(B3)地块土地62,317.0020,508.52第一顺位为农商行,涉及抵押债权约1.3亿元汇总71,087.525,092.93(二)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天成鞋业批发部本金余额17.97万元基本情况: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天成鞋业批发部(以下简称“天成鞋业批发部”),2010年首贷70万元,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购鞋,2013年增加授信至220万,后逐年压缩,2016授信金额198万,期限2016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0日,利率为7.83%,保证人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利平鞋帽批发部、王圣淦、邹小平、邹小英、陈缙瑜、陈成、崔荧

截至2024年8月21日,尚欠贷款本金17.97万元,利息51.49万元,合计69.46万元,贷款分类为损失

清收现状:洪城支行于2017年9月20日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并提起诉讼,后支行与保证人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利平鞋帽批发部、邹小平、王圣淦达成和解,同意其归还160万元后解除保证责任(江银抄字[2018]100号)

2018年5月10日法院判决支持支行诉请,判决生效后支行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8年9月14日执行立案,执行中与被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分期履行,2020年10月开始被执行人未按约定继续履行,支行已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保全情况:无(三)南昌市洪城大市场龚小妹鞋帽批发部本金余额1.75万元基本情况:南昌市洪城大市场龚小妹鞋帽批发部(以下简称“龚小妹批发部”),2011年在支行首贷,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300万元,后逐年压缩至220万元,贷款期限2016年4月27日至2017年4月26日,利率为8.7%,保证人南昌市洪城大市场文成鞋业批发部、龚小妹、梅桂华、梅小华、龚文成、梅淑平

截至2024年8月21日,尚欠贷款本金1.75万元,利息162.72万元,合计164.47万元,贷款分类为损失

清收现状:洪城支行于2017年7月26日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并提请诉讼,法院于2017年9月22日判决支持支行诉请,判决生效后于2018年1月8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8年1月22日执行立案,并于2018年5月16日拘留被执行人龚文成,后因无可供执行其他财产终本,现支行已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保全情况:无(一)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金余额15745万元1.基本情况:支行于2016年11月7日向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大(集团)”)新增授信16000万元,到期日2019年11月4日,保证人江西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新增授信3000万元,到期日2020年9月19日,保证人刘如强、龚小萍,抵押物为洪大(集团)名下老洪城大市场10处商铺,后办理续授信至2023年,授信金额15790万元,借款余额15745万元,贷款期限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16日,利率为3.33%,保证人刘如强、龚小萍,抵押物为洪大(集团)名下老洪城大市场10处商铺,以及南昌长薪文旅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南昌县沿江南大道以东(B3)地块土地(第二顺位抵押)

截至2024年8月21日,尚欠贷款本金15745万元,利息49.96万元,合计15794.96万元,贷款分类为关注一级

(二)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天成鞋业批发部本金余额17.97万元1.基本情况: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天成鞋业批发部(以下简称“天成鞋业批发部”),2010年首贷70万元,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购鞋,2013年增加授信至220万,后逐年压缩,2016授信金额198万,期限2016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0日,利率为7.83%,保证人南昌市洪城大市场利平鞋帽批发部、王圣淦、邹小平、邹小英、陈缙瑜、陈成、崔荧

截至2024年8月21日,尚欠贷款本金17.97万元,利息51.49万元,合计69.46万元,贷款分类为损失

(三)南昌市洪城大市场龚小妹鞋帽批发部本金余额1.75万元1.基本情况:南昌市洪城大市场龚小妹鞋帽批发部(以下简称“龚小妹批发部”),2011年在支行首贷,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为300万元,后逐年压缩至220万元,贷款期限2016年4月27日至2017年4月26日,利率为8.7%,保证人南昌市洪城大市场文成鞋业批发部、龚小妹、梅桂华、梅小华、龚文成、梅淑平

截至2024年8月21日,尚欠贷款本金1.75万元,利息162.72万元,合计164.47万元,贷款分类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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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洪城大市场(公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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