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售<\/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2700000.00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14117.57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68189.96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2782307.53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4-08-19<\/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b><\/span><\/span><\/span><\/p>债权情况介绍<\/b><\/span><\/span><\/span><\/span><\/p><\/b><\/span><\/span><\/span><\/span><\/p><\/b><\/span><\/span><\/span><\/span><\/p>ÂÂ<\/b><\/span>本次拍卖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3108421JYZD0025)项下债权,借款人尹璐,贷款本金270万元,贷款利率6.5%,贷款期限:12个月,2023年5月19日â2024年5月19日,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1、借款人以其名下位于三亚市金鸡岭路三亚凤凰水城A区7#公寓楼1207号房抵押;2、由三亚市霖息阁经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尹璐
)<\/span><\/p>该笔贷款于2024年5月19日开始拖欠本金,截至2024年8月19日,逾期92天,逾期本金270万元,逾期利息14,117.57元,逾期罚息67,835.23元,逾期复利354.73元,合计2,782,307.53元,五级分类为次级
<\/span><\/span><\/span><\/p>其他事项:<\/b><\/p><\/b>1、该债权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提起诉讼,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抵押物价值波动及重复抵押或者被查封、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span><\/p>2、义务人可能存在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span><\/p>3、该债权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对买受人取得、占有、享有、经营、处置或行使其对抵押物的权利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瑕疵、缺陷或情形,以及其他潜在瑕疵
买受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该债权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且责任自负
<\/span><\/p>Â<\/p>Â<\/p><\/span><\/div><\/div><\/div>债务人情况<\/div><\/div><\/div><\/div><\/div>债务人1<\/div><\/div><\/div>债务人名称:<\/span>尹璐<\/span><\/div>债务人性质:<\/span>个人<\/span><\/div>所在地:<\/span>海南,三亚,天涯<\/span><\/div><\/div><\/div>抵押物情况<\/div><\/div><\/div><\/div><\/div>抵押物1<\/div><\/div><\/div>类目:<\/span>房产<\/span><\/div>名称:<\/span>三亚市金鸡岭路三亚凤凰水城A区7#公寓楼1207房<\/span><\/div><\/div><\/div><\/div><\/div><\/div><\/div>物业类型:<\/span>住宅用房<\/span><\/div>小区名称:<\/span>三亚凤凰水城A区<\/span><\/div>建筑面积:<\/span>108.27平方米<\/span><\/div>土地面积:<\/span>47.62平方米<\/span><\/div><\/div>所在地:<\/span>海南,三亚,天涯<\/span><\/div>详细地址:<\/span>金鸡岭路三亚凤凰水城A区7#公寓楼<\/span><\/div><\/div><\/div>保证人情况<\/div><\/div><\/div><\/div><\/div>保证人1<\/div><\/div><\/div>保证人名称:<\/span>三亚市霖息阁经贸有限公司<\/span><\/div>保证人行业:<\/span>批发零售业<\/span><\/div>保证人性质:<\/span>私营企业<\/span><\/div>担保金额:<\/span>全额担保<\/span><\/div>所在地:<\/span>海南,三亚,天涯<\/span><\/div><\/div><\/div><\/div><\/div><\/div>';拍卖公告受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定于2024年10月8日上午10:00至2024年10月9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财产:一、拍卖标的: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3108421JYZD0025)项下债权(截至2024年8月19日,逾期92天,该债权逾期本金270万元,逾期利息14,117.57元,逾期罚息67,835.23元,逾期复利354.73元,合计债权本息人民币2,782,307.53元)
具体数据以债权人账务处理日为准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尹璐名下位于三亚市金鸡岭路三亚凤凰水城A区7#公寓楼1207号房产,保证人为三亚市霖息阁经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尹璐(借款人)
竞买保证金:556,000.00元,起拍价:2,759,341.06元,增价幅度:13,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实名注册)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承诺:1、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且竞买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拍卖人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竞拍视为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3、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因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该债权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提起诉讼,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抵押物价值波动及重复抵押或者被查封、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2)义务人可能存在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3)该债权可能已经存在或将要发生对买受人取得、占有、享有、经营、处置或行使其对抵押物的权利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瑕疵、缺陷或情形,以及其他潜在瑕疵
(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5)无法获得借款人抵押给出借人抵押物的抵押权;因抵押权转让并未进行变更登记可能导致不被法院认定为享有抵押权;(6)与标的债权相关的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会在受让人向其追索时提出抗辩或抵销或存在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
4、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该债权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且责任自负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委托人以标的现状交付债权文件视为完成交接
在交接期间内,买受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及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如买受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完成交接后,买受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提出任何主张
2、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委托人及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委托人及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同意拍卖人(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将其缴纳至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拍卖人将该笔款项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之日起即视为拍卖工作已完结,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尾款、拍卖佣金、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以及因此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税、抵押权变更登记产生的费用等)
四、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申请,资格经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拍,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标的展示时间与咨询方式:竞买人可于2024年10月7日前下述时间内咨询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18789087576、0898-68515223(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六、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竞买人须在阿里平台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按网络竞价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竞价开始前2个工作日与委托人联系
九、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十、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成交尾款、拍卖佣金、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尾款、拍卖佣金、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以及因此产生的全部税费:1、向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户名: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600100233605000193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金盘支行营业部)交纳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的0.22%)
2、向委托人(户名:普惠业务特殊还款账户,账号:8008980020122410142010006,开户行: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纳成交尾款
3、向阿里拍卖平台交纳软件服务费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拍卖佣金及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后于拍卖人规定的时间内(凭付款凭证、有效身份证、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文件,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应承担本次拍卖应支付的拍卖佣金
如本标的再次拍卖,其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的,则原买受人应承担相应的差价
标的权属转移时间以通知为准4、税费缴纳
拍卖标的移交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为准
标的债权转让资料文件以委托人提供的为准标的债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拍卖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
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标的现状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十二、本公司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债权情况介绍》已在阿里拍卖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及平台展示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拍卖人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四、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十五、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18789087576、0898-68515223
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竞买须知受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定于2024年10月8日上午10:00至2024年10月9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对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3108421JYZD0025)项下债权(截至2024年8月19日,逾期92天,该债权逾期本金270万元,逾期利息14,117.57元,逾期罚息67,835.23元,逾期复利354.73元,合计债权本息人民币2,782,307.53元),起拍价:2,759,341.06元,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尹璐名下位于三亚市金鸡岭路三亚凤凰水城A区7#公寓楼1207号房产,保证人为三亚市霖息阁经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尹璐(借款人)
现就有关拍卖竞买须知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竞买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且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竞买人须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阿里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公司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携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来公司现场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委托关系未经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公开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1、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三、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申请,资格经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拍,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13000元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拍前,竞买人须在阿里平台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按网络竞价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拍卖公告》及阿里拍卖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阿里拍卖平台转入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再由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平台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平台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拍卖产生的佣金、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佣金以阿里拍卖平台页面公示为准;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5%-1%,具体收费标准以阿里拍卖平台页面公示为准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成交尾款、拍卖佣金、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尾款、拍卖佣金、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以及因此产生的全部税费:1、向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户名: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600100233605000193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金盘支行营业部)交纳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的0.22%)
2、向委托人(户名:普惠业务特殊还款账户,账号:8008980020122410142010006,开户行: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纳成交尾款
3、向阿里拍卖平台交纳软件服务费
注明“成交单号()、成交标的名称;款项性质:成交尾款、拍卖佣金”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拍卖佣金及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后于拍卖人规定的时间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文件
标的权属转移时间以通知为准,标的债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成交款、拍卖佣金及阿里拍卖平台服务费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将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同时买受人应承担本次拍卖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且委托人、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有权向买受人追究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如本标的再次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的,则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价
4、税费缴纳
拍卖标的移交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为准
标的债权转让资料文件以委托人提供的为准标的债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标的存在的瑕疵情况,要求竞买人自行查验和确认,一经成交,不能退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承诺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材料及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买受人交齐所有款项后,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手续
但最终能否办理登记手续及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费用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手续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委托人、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产,本公司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场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本场拍卖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二、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拍卖成交后,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仅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无法向买受人开具成交款(含保证金)发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债权情况介绍》已在阿里拍卖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及平台展示内容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平台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平台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竞价,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十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八、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及通知,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阿里网络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平台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平台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及通知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本竞买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二十、咨询电话:18789087576、0898-68515223(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