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西藏林芝阿姆拉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生物科技园区内、百盛药业有限公司南侧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林地国用(2013)第566号土地面积:8630.57平方米
建筑物总面积:6740.91平方米,其中原厂房面积4195.06平方米,新建厂房面积2087.1平方米,宿舍260.7平方米,厕所及配电房109.31平方米,厕所25.5平方米,门卫室63.24平方米
西藏林芝阿姆拉食品有限公司院内新建厂房面积2087.1平方米,由拉萨市城关区净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租,承租期限10年(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9年10月31止),每年租金壹百万元整,已收取前5年(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租金共计伍佰万元,后五年(2024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的租金约定为每年壹佰壹拾万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8月16日10时至2021年10月16日10时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西藏林芝阿姆拉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生物科技园区内、百盛药业有限公司南侧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林地国用(2013)第566号土地面积:8630.57平方米
建筑物总面积:6740.91平方米,其中原厂房面积4195.06平方米,新建厂房面积2087.1平方米,宿舍260.7平方米,厕所及配电房109.31平方米,厕所25.5平方米,门卫室63.24平方米
起拍价:18565612.16元;保证金:30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0元
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二、咨询、看样方式注意:看样需提前预约,看样人需体温正常,佩戴口罩
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限为60日,如有竞买人在60日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的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期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
三、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西藏林芝阿姆拉食品有限公司院内新建厂房面积2087.1平方米,由拉萨市城关区净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租,承租期限10年(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9年10月31止),每年租金壹百万元整,已收取前5年(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租金共计伍佰万元,后五年(2024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的租金约定为每年壹佰壹拾万
四、余款缴纳:变卖成交余款须五日内缴入法院账户
五、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本标的物竞得者变卖余款自网络竞价成功次日起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芝巴宜支行,账号:25770001040007243)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或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咨询电话:0894-588452613989948389其加
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塔布路12号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竞买须知一、竞买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淘宝网络买卖平台注册并申请参加本场拍卖会,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变卖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三、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
五、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六、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本次变卖采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举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变卖所需设立的保证金、变卖价款支付账户
八、竞买人参加本次变卖视为同意本变卖规则,不得以未签署本变卖规则为反悔的理由
如遇不可抗力,网络不通畅、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变卖择期另行举行
九、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者撤回拍卖
十、拍卖标的情况介绍:西藏林芝阿姆拉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生物科技园区内、百盛药业有限公司南侧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林地国用(2013)第566号土地面积:8630.57平方米
建筑物总面积:6740.91平方米,其中原厂房面积4195.06平方米,新建厂房面积2087.1平方米,宿舍260.7平方米,厕所及配电房109.31平方米,厕所25.5平方米,门卫室63.24平方米
标的说明如下:西藏林芝阿姆拉食品有限公司院内新建厂房面积2087.1平方米,由拉萨市城关区净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租,承租期限10年(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9年10月31止),每年租金壹百万元整,已收取前5年(2019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租金共计伍佰万元,后五年(2024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的租金约定为每年壹佰壹拾万
十一、本次变卖按变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变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产权完善手续以及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别拍卖标的物质量,拍卖人提供的变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如变卖标的实物与变卖标的相关资料不符,不影响变卖效力,变卖成交价款数额保持不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本次变卖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买人应为自己每次出价负法律和经济责任,且出价后无法反悔
十三、变卖标的进行过户,所需交纳的税费和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和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必须缴纳或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