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
评估范围是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即持有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实缴出资金额为100,000,000.00元,基金认缴(实缴)出资比例为2.3%
(一)产权持有人账面记载情况2013年5月29日,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汇入投资款100,000,000.00元
自上述投资后至评估基准日,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未获得任何收益分配,亦未支付管理费
截止评估基准日,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的资产记账科目为长期股权投资,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未做科目调整(应记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亦未做公允价值变动调整
(二)基金概况1.合伙企业概况名称: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7851180L类型: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胡柏风)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5日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2.基金基本情况基金名称: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编码:S32083基金类型:并购基金基金注册地:广东深圳基金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5日基金到期日期:2022年12月31日认缴金额:435,400.00万元已实缴金额:435,400.00万元投资者数量:16(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详细请见电子评估及明细表)';拍卖公告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2月27日10时至2022年2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股权
特别提醒:(一)本次拍卖的股权份额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商事登记簿中登记的信息为依据
截止目前,登记信息显示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为40亿元,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5%,认缴出资额为1亿元
(二)根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2021年4月20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特审字(2021)第0472号”独立鉴证报告中载明的内容:因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10月进行了资本缩减及合伙人清退,并对累计合伙人权益进行了调整,该次缩资调整后,中信并购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认缴及实缴出资额为43.54亿元,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及实缴出资额为1亿元,出资比例为2.3%
由于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存在冻结情况,因此未能就上述入伙、增资、减资等进行工商变更,但已就增资、减资等进行了相关商业文件的签署
(三)鉴于本次拍卖标的物特殊,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须详细阅读标的物介绍并来电或现场咨询拍卖法院工作人员
(四)为保证竞买成功后股权变更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需提前向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入伙条件并向相关登记机构咨询办理合伙企业份额变更的条件,未全面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
如因竞买人未详细了解导致拍卖标的物出现纠纷,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起拍价132948000元,保证金15000000元,竞价幅度6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条件;有意竞买者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政策,风险自行承担
2、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详情请见“附件”及电子版评估报告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支付竞买保证金,须在竞买开始前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月28日9时起至2022年2月26日9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本院已委托宁夏盛世开元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24小时拍卖咨询:宁夏盛世开元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5054377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盛世开元网络拍卖”进行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成交规则: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可以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
六、标的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竞买者请关注股权评估报告中所披露的信息,未全面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双方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有权关注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理完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帐号:6228401207036298765重点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悔拍,法院将组织进行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不能补足差价的,原买受人应于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买受人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51-6922341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贾梓剑联系电话18210632716咨询电话: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0951-5054377马女士:15121903606刘女士:15109570811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人民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区)514室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竞买须知一、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条件;有意竞买者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详情请见“附件”及电子版评估报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
本院已委托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0951-5054377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标的拍卖结束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如有竞买人继续在延时后拍卖结束前的5分钟内出价,则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时,延时拍卖结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该股权处于冻结状态,有意竞买者请与有关单位自行咨询入股条件及办理股权变更的行政许可的条件
未全面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兴庆支行,账号:62284012070362987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拍卖标的可能因自身瑕疵、案件办理周期等原因,导致拍卖标的出现过户时间较长、办理二次过户费用增加等情况;或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导致拍卖标的出现限制或无法过户等情况;竞买人需亲自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确认,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51-6922341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人民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区)514室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