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6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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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高新区金源顺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结束>

资产编号:7623167

0.0004万元
用途
0
折扣率
2024-09-25
起始日期
2024-09-30
结束日期
其他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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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41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0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宁夏 银川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4-09-25
  • 结束日期:2024-09-30
  •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安居苑12号楼
  • 评估价:41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其他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s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9月28日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无抵押
    小区:凤区安居苑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法定代表人:王敏
    经济类型:私营
    品牌:长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电器
    装修配置:设备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地段:繁华地段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4749411.45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2702293.61元<\/span><\/div>其他费用:<\/span>61480.00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7513185.06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4-06-20<\/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具体详见公告<\/p><\/span><\/div><\/div><\/div>债务人情况<\/div><\/div><\/div><\/div><\/div>债务人1<\/div><\/div><\/div>债务人名称:<\/span>银川高新区金源顺商贸有限公司<\/span><\/div>债务人性质:<\/span>私营企业<\/span><\/div>债务人补充描述:<\/span>具体详见公告<\/span><\/div><\/div>所在地:<\/span>宁夏,银川,金凤<\/span><\/div><\/div><\/div>抵押物情况<\/div><\/div><\/div><\/div><\/div>抵押物1<\/div><\/div><\/div>类目:<\/span>房产<\/span><\/div>名称:<\/span>银川市金凤区安居苑12号楼4号、5号<\/span><\/div><\/div><\/div><\/div><\/div><\/div><\/div>有无租赁:<\/span>有<\/span><\/div>有无查封:<\/span>有<\/span><\/div><\/div><\/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建筑面积:<\/span>635.06平方米<\/span><\/div>土地面积:<\/span>211.68平方米<\/span><\/div><\/div>抵押人名称:<\/span>王敏<\/span><\/div>抵押物补充描述:<\/span>具体详见公告<\/span><\/div><\/div>所在地:<\/span>宁夏,银川,金凤<\/span><\/div>详细地址:<\/span>安居苑12号楼4号、5号<\/span><\/div><\/div><\/div>抵押物2<\/div><\/div><\/div>类目:<\/span>房产<\/span><\/div>名称:<\/span>银川市金凤区西环小区8号楼16号营业房<\/span><\/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有无租赁:<\/span>有<\/span><\/div>有无查封:<\/span>有<\/span><\/div><\/div><\/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建筑面积:<\/span>852.69平方米<\/span><\/div>土地面积:<\/span>284.23平方米<\/span><\/div><\/div>抵押人名称:<\/span>王万孝<\/span><\/div>抵押物补充描述:<\/span>具体详见公告<\/span><\/div><\/div>所在地:<\/span>宁夏,银川,金凤<\/span><\/div>详细地址:<\/span>西环小区8号楼16号营业房<\/span><\/div><\/div><\/div>保证人情况<\/div><\/div><\/div><\/div><\/div>保证人1<\/div><\/div><\/div>保证人名称:<\/span>王敏、杨嵘、苏小敏、柳新婷、王万孝、纳芙芝<\/span><\/div>保证人情况描述:<\/span>具体详见公告<\/span><\/div><\/div><\/div><\/div><\/div><\/div><\/div>';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银川高新区金源顺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银川高新区金源顺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银川高新区金源顺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7,513,185.06元,其中:本金4,749,411.45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2,702,293.61元,其他债权61,480.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2024年6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

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自然人王敏用其名下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安居苑12号楼4号、5号面积为635.06㎡营业房及211.68㎡所属土地提供抵押担保,自然人王万孝用其名下位于银川市西环小区8号楼16号面积为852.69㎡房产及284.23㎡所属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保证人为王敏、杨嵘、苏小敏、柳新婷、王万孝、纳芙芝(二)债务人基本情况该企业成立于2009年,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银川开发区正源街246号,注册资金600万,法定代表人名称:王敏,股东:王敏持股98.33%、苏小敏持股1.67%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工艺品、纸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装饰材料、电器、家具、办公用品、保温材料、钢材、电线电缆、酒店用品、机电产品、环保设备、花卉苗木、卫生洁具、消防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计算机软件的销售

该企业目前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三)担保人基本情况1、王敏,男,回族,住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2、杨嵘,女,回族,住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3、王万孝,男,回族,住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4、纳芙芝,女,回族,住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5、苏小敏,男,回族,住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6、柳新婷,女,回族,住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四)诉讼执行情况2018年5月10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17)宁01民初599号,判决如下:1、被告银川高新区金源顺商贸有限公司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开发区支行偿还借款本金700万元,利息97160.85元,并支付2017年7月2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计算方式计算);2、如被告银川高新区金源顺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履行上述债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开发区支行对被告王敏、杨嵘抵押的在王敏名下位于金凤区安居苑12号楼4号、5号营业房(房权证金凤区字第2010037557、2010037560号)房产及其土地(银国用(2013)第26199、26200号)使用权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的价款在最高额414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3、如被告银川新区金源顺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履行上述债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开发区支行对被告王万孝、纳芙芝抵押的在王万孝名下位于金凤区西环小区8号楼16号营业房(房权证金凤区字第2013038107号)房产及其土地(银国用(2013)第26107号)使用权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的价款在最高额49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王敏、杨嵘、苏小敏、柳新婷、王万孝、纳芙芝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银川高新区金源顺商贸有限公司追偿

上述判决生效后,因金源顺公司与担保人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工行开发区支行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9年2月26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宁01执694号裁定,裁定:冻结、扣划金源顺公司、王敏、杨嵘、苏小敏、柳新婷、王万孝、纳芙芝银行存款7221836.85元及利息(支付2017年7月2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未计算);若被执行人银川高新区金源顺商贸有限公司、王敏、杨嵘、苏小敏、柳新婷、王万孝、纳芙芝银行存款不足以偿还,不足部分则依法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现该案件正在执行中(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该债权资产抵押物位于银川市金凤区较繁华地段,为商业用房,较为容易出手,具备升值空间

(六)瑕疵披露该债权项下部分抵押物目前处于租赁状态

二、处置方式: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竞价方式转让

三、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资产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8日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六、竞买时间及网址:2024年9月29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用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七、挂牌价格:挂牌价格:4,190,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10,000.00元的整倍数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标的瑕疵说明、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网址及用户名同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有效期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

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须以书面形式直接交付我公司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徐经理、罗经理电话:0951-8829520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姜女士电话:0951-8829515主管部门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951-5699110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2024年9月25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定于2024年9月29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淘宝网络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用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拟处置的资产为金融不良债权,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如平台自有内容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

一、本次竞拍项目的转让方: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二、竞拍标的物: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持有的银川高新区金源顺商贸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资产,债权合计7,513,185.06元,其中:本金余额4,749,411.45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2,702,293.61元,其他债权61,480.00元

债权截至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有意者请自行多方位了解该资产情况,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所提供资料或信息仅供参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9月28日17:30时止接受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来“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现场咨询

三、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增价竞价方式

四、竞价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30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京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五、起拍价4,190,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六、签约及付款方式: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9-12层)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债权转让协议》(确认成功与否,以双方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为准),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法律后果

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

买受人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长城资产分公司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买受人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支付至长城资产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开户银行:农行银川新华支行;账号:29128001040012143)

七、保证金规则:(一)参与本次竞价,需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未足额缴纳者不得参与竞价

1.线上支付保证金时: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特别提醒,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可能导致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情况,竞买人参与竞价前,应合理预估可能支付的金额,避免出现付款当天银行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竞拍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指定账户

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线下支付保证金时:竞买人向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足额缴纳保证金后,由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在淘宝网录入竞买人相关资料后,完成竞买人竞买资格申请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已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债权转让价款,竞得者向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缴纳扣除保证金金额后的竞价余款即可

竞价未成交的,由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退还保证金,期间不计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发生下列情况时,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归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所有:1.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2.竞买人竞价成功后,竞买人未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规定全额支付竞价成交价余款的;3.竞买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4.竞买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2)恶意囤货;3)哄抬价格谋取暴利;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5.竞买人不符合竞价公告中“竞买人应具备条件”的

八、债权文件交割: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债权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

九、违约责任:(一)竞价成功者若未按约定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竞价者前期支付的保证金将归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所有

(二)如买受人违反其在《债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有权选择同时或单独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就应付未付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三向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支付违约金

2.如买受人违反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买受人应按照转让价款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否则将解除协议

3.解除协议,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的20%,如该数额不足以弥补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的实际损失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索

买受人应按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相应债权转回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的事宜无需征得买受人同意

如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再行处置标的债权的,买受人应支付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如再行处置成交金额低于协议项下约定转让价款的,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有权向买受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三)就转让价款、违约金或赔偿款等各类买受人应付未付款项,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有权自行从买受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收,买受人不得要求返还

(四)无论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是否就买受人已发生的违约情形作出选择及作出何种选择,均不意味着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放弃上述各种权利的选择权,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有权在买受人再次发生协议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或者买受人违约情形超过10个工作日时,重新进行选择

(五)债权资产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按《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到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十、瑕疵披露: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并且自愿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在此声明,转让标的可能存在以下瑕疵、缺陷或风险,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在此提示风险如下,请竞买人自行把握竞买风险:(一)竞买人在受让转让标的后,对按原《借款合同》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二)竞买人在受让转让标的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三)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转让方转让给竞买人的标的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竞买人受让标的资产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

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标的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

2.竞买人实际接收的标的资产金额与本次资产转让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竞买人受让标的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本金、利息可能与本次资产转让的金额不完全一致;标的资产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

3.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5.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6.标的资产项下担保权利可能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7.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8.担保物、抵债资产(含协议抵债且未办理过户)可能发生灭失、毁损、占用、被国家收回注销、置换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9.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10.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11.涉诉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标的资产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

12.竞买人受让标的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对该标的资产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13转让方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资产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

转让方移交的标的资产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限于原件)、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14.标的资产项下的抵押担保资产范围可能是部分标的资产,剩余标的资产无抵押担保,同时标的资产可能涉及其他诉讼案件,存在被其他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司法处置,不能实现抵押权的情况

15.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16.标的债权项下部分抵押物处于租赁状态

(四)该转让标的尚可能存在其他方面的各种瑕疵

对以上风险提示,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并展开了商业调查,签约前已谨慎评估了受让风险

因此,竞买人承诺:无论是已披露或未披露的瑕疵而引发的风险,竞买人均自行承担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竞买人在此进一步确认,在其充分认识上述风险后,并经审慎后作出参加竞买标的资产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标的资产

十一、重要提示(一)本次竞买为增价竞买,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若只有一人报名且出价达到保留价的,本债权资产将在补登7个工作日的公告后确认是否最终成交

(二)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竞买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资产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需在竞价开始之前将书面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授权资料递交给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

竞买成交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委托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参与竞买活动方的本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将没收买受人的保证金并重新处置

凡先前参与本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竞买人需提供身份资料及反洗钱工作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在与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的合作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交易资金不从事洗钱、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如竞买人拒绝配合提供身份资料及反洗钱工作所需相关证明材料,配合我公司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将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次竞价,否则我公司将没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处置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长城资产宁夏分公司已经对处置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处置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处置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竞买人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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