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承德龙业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中河盛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隆化县人民法院关于承德龙业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中河盛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第一次司法拍卖公告隆化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7月1日10时至2024年7月2日10时(延时除外),依法通过淘宝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标的物:承德龙业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中河盛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司法拍卖
拍卖保留价:147.37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二、竞买人应在2024年7月1日10时前报名参加竞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
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三、特别说明: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2、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由隆化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3、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4、标的物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过户的风险5、经隆化县人民法院确认,北京恒益源通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嘉宇鸿基科贸有限公司、北京博达兴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龙腾五岳达商贸有限公司、献县陈辛建材租赁站、北京恒盛旭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天诺泽诚商贸有限公司、承德龙业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腾飞博远商贸有限公司、东方达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虎振安和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大正方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隆达建筑设备租赁站、北京中新众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联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友联建达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东元中泰工贸有限公司可按本公告要求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1日前与隆化县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7、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8、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及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须经隆化县人民法院确认后,到河北产权市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9、本公告同时刊登在淘宝网
五、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4年7月5日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
结算账户名称:隆化县人民法院标的款暂存户开户银行: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化支行
账号:501246170002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
2、因报名、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时间
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付凯联系电话:17320905777法院监督电话:0314-7063417隆化县人民法院2024年5月31日竞买须知隆化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7月1日10时至2024年7月2日10时(延时除外),依法通过淘宝网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承德龙业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中河盛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院按标的物的现状对其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自愿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第三条标的物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第四条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标的物: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第五条竞买人应当在竞拍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因故不能参加,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隆化县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方能参加竞买
经隆化县人民法院确认,北京恒益源通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嘉宇鸿基科贸有限公司、北京博达兴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龙腾五岳达商贸有限公司、献县陈辛建材租赁站、北京恒盛旭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天诺泽诚商贸有限公司、承德龙业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腾飞博远商贸有限公司、东方达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虎振安和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大正方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隆达建筑设备租赁站、北京中新众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联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友联建达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东元中泰工贸有限公司可按本公告要求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第七条竞买人须在竞价会开始前登录拍卖平台参加竞价,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价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竞价规则:本次竞价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
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每次加价幅度:0.1万元
竞价会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淘宝网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
竞价会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第九条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2024年7月5日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退还原交款账户第十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交付拍卖成交款的,隆化县人民法院可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第十一条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由隆化县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向本院报告
第十二条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我院交接手续,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过户的风险
2、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评估报告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隆化县人民法院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