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3 23:32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债权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21号-3 号房产(房产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2104283号)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21号-3 号房产(房产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12104283号) <结束>

资产编号:7669441

1458.065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11
起始日期
1794.4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12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082.951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458.0658万元
  • 单价:0.8126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青岛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1-11
  • 结束日期:2024-11-12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21号
  • 评估价:2082.951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794.4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方米装修情况/房屋
    钥匙:况是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被青岛市中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边有住宅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21号-3号房产权证情况青房地权市字第2012104283号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鲁02执恢110号之一标的所有人李守江评估鉴定基准日2024年8月15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土地用途商业是否已腾空否过户情况是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794.41平方米装修情况/房屋楼层1-3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估价对象周边公共设施较完善,估价对象周边有住宅小区、学校、银行网点、餐饮场所等生活配套场所

定向询价:20829511元,起拍价:14580658元,保证金:145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七、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拍卖财产所在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

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款的,按悔拍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后竞拍购买司法拍卖房产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关拍卖房产的购房资格条件,相关购房资格条件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结果为基准

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了解相关限购政策并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当事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不具备购买资格导致房产拍卖后无法过户的,本次拍卖行为无效,相关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以虚假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造成损失,应当同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竞买人以虚假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将视情况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成交确认裁定前,房屋竞买人应当向本院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本院核查通过后将依法出具不动产过户裁定书

房屋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以上法定规定内容同样适用

申请人因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房产无法以物抵债,相关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依法承担

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按法律规定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十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东海西路支行,账号:6228400247017194162,开户联行号:103452002041,付款注明:(2024)鲁02执恢77号,标的物名称: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21号-3号房产)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32-83098173标的物咨询电话:青岛世诚拍卖有限公司0532-85018177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网址:http://sifa.jd.com/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拍卖须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机构名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应自行实地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依法承担可能存在的手续费、物业、水电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用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七个工作日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青岛市东海东路9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15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拍卖流程相关咨询电话:0532-85018177(咨询网拍流程及法拍贷业务)青岛世诚拍卖有限公司(友情提示:请认准官方联系方式,谨防金融诈骗

)联系地址:青岛市东海东路99号网址:http://sifa.jd.com/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21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