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5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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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阳镇先锋东路与S223线交汇处南侧、辰阳镇先锋东路与S223线路口共两宗土地使用权 <结束>

资产编号:7678250

480.562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1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80.562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怀化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4-11-16
  • 结束日期:2024-11-17
  •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先锋东路与S223线交汇处南侧、辰阳镇先锋东路与S223线路口共两宗土地使用权
  • 评估价:600.702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面积装修情况经营情
    查封情况:查封被湖南省辰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起拍3日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现状以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辰溪县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有人辰溪县辰碧房地产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特别提示:1、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卖,照片仅供参考;2、该标的物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辰溪县支行、个人设有抵押;3、详情请见湘联信土(估)字(2024)第LX0023号评估报告;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凡竞买者视为对该标的物已知瑕疵和未知瑕疵的全部认可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起拍5日前(限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向本院申请,经确认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负

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及相关过户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起拍3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辅拍机构(李女士18607485027)联系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长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放可成交

六、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土地及附属设施的实际面积(现状)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土地及附属设施等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

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税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等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本标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相关权利人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后视为已通知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帐户缴纳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除(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

标的物竞得者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2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本院执行款账户:辰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辰溪县支行,账号:70032520050624704),逾期未缴入余款的,本院按悔拍处理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出价,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法院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均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十一、其他相关竞买的详细事项,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与贷款咨询:18607485027(辅助拍卖机构李女士)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咨询单位:辰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745/08)上查询

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竞买须知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下称“拍卖人”)定于2024年1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依法对辰阳镇先锋东路与S223线交汇处南侧、辰阳镇先锋东路与S223线路口共两宗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

现将相关竞买事项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竞买人(含自然人情、法人、其他组织)因自身原因(包括未开设淘宝及支付宝账户等)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13日1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经法院确认后方予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

截至本竞买须知发布前,执行法院未收到和受理该标的物可能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人的任何申请

五、本次淘宝网司法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竞买人再次出价,竞价交易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操作,在自设的帐号内存入足额资金(不低于《拍卖公告》中规定的竞买保证金标准额度),同时须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之后,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品网页,点击“报名交保证金”,根据提示完成操作

经申请提交后,竞买人在竞价前淘宝网络系统将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足额的资金作为本次竞买保证金

因余额不足或网银支付超过银行限额等原因,导致竞买人不能在拍卖竞价结束前取得淘宝网络竞价资格确认的,拍卖人和淘宝网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因此,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网络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由淘宝网络系统负责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所有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由淘宝网络系统即时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1月24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执行款账户:辰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辰溪县支行,账号:70032520050624704)

九、标的现状以政府职能部门实际信息为准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依据现状拍卖的原则,最终确认的数据,不论“多”或“少”均不得对抗拍卖成交价,买受人(包括委托人)不得以最终数据的差异而在执行拍卖合同的最终过程中要求降低或提高拍卖成交价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

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关于网络竞价的免责声明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以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人、委托人和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①竞买人应对本人淘宝帐号安全负责,凡以该账户登录进入本拍品网络竞价,其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

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的

②网络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③由于竞买人在登录网络竞价之前,未熟悉网络竞价操作,导致不能正确操作竞价系统报价的;或在正式竞价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或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

④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⑤竞买人的其他不当行为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45-5221002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607485027(辅助拍卖机构李女士)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先锋东路与S223线交汇处南侧、辰阳镇先锋东路与S223线路口共两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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