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中心商业道与光明路交口西北处茂川大厦-104号等共计86套非居住房地产(包括茂川大厦部分地下室,含部分地下机动车车位、设备房等)
86套非居住房产(包括茂川大厦部分地下室,含部分地下机动车车位、设备房等)总建筑面积21425.49平方米,起拍价格56238592元标的物整体拍卖
标的物现权利人: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物规划用途:商务金融用地/非居住其他商服用地/非居住
茂川大厦总层数为24层,其中地下2层(全部非人防工程),标的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编号:2009宁河建证申字0024变更)写明:地下室规划有机动车车位179个
179个地下机动车位中有3个车位的使用权已转让,且使用权人已在车位处设立标识,该3个地下机动车位不在拍卖范围内
经管理人向宁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其余176个地下机动车车位使用权归属债务人,竞买成功后如出现的一切权属争议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标的物外檐有LED屏幕一块,该屏幕不在拍卖范围内标的物内部开放式格局,外檐窗体已完工,内部装修状况为毛坯
电梯已安装;通风空调、电缆、给排水、消防管网铺设已完工,但上述设施尚未安装
权利状态:标的物处于轮候查封状态,设有权利抵押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管理人有关标的物的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任何担保和承诺
关于标的物实物状况及一切相关文件由竞买人自行核实确认,并承担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
';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21日10时至2023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以下简称“阿里拍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本次拍卖活动的处置单位: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公告内容如下:一、拍卖依据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2021)津0117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2021)津0117破1号《决定书》二、拍卖标的物和起拍价格、竞买保证金标的物: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中心商业道与光明路交口西北处茂川大厦-104号等共计86套非居住房产(包括茂川大厦部分地下室,含部分地下机动车车位、设备房等);(86套非居住房产明细详见附表)86套非居住房产总建筑面积21425.49平方米;起拍价格:56238592元;竞买保证金:28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或者50万元的整数倍)
特别提示:标的物整体拍卖
标的物地下室(经管理人查询,地下室全部不是人防工程,规划用途为机动车车位)及部分非居住房产存在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可能,买受人仅具有标的物地下车位、设备房及部分非居住房产的使用权,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管理人不做任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承诺和保证,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资格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在“阿里拍卖”的报名资料必须与标的物权属转移或者使用权变更时的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竞买主体为企业的,则须按“阿里拍卖”系统提示,注册企业账户并参与竞买)
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与权属转移时的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导致过户不能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规则确定买受人
一人参与竞拍,拍卖活动合法有效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为止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咨询登记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20日2、展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0日(统一组织)3、展示相关要求:2023年12月15日16时前意向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办理预约看样的登记手续后,统一集中看样
未在咨询登记时间内联系管理人、未办理预约登记手续,未在集中展示时间实地踏勘造成看样不能的,一切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保证金和成交价款的支付1.本次拍卖活动的计价货币全部为人民币
竞价前“阿里拍卖”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280万元的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如因支付宝账户内资金不足导致竞买不能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买受人向“阿里拍卖”支付完软件服务费后(软件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收取方式等由买受人自行咨询核实),转入管理人账户,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等值抵扣成交价款
3、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15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余款(总成交价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款项)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账号:15458306880024银行联行号:307110004315提醒:因债务人财产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余款的(视作悔拍),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5、拍卖结束后,未竞买成功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税费及其它费用承担标的物成交后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使用权变更及有关标的物的一切手续,买受人承担全部的税、费、金(含在销售、办理权证、登记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房屋修缮/修复费、以及积欠的物业、水、电、燃气、大修基金等费用)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其自愿支付并最终承担所有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具体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买受人所承担的所有税、费、金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或者向管理人主张返还
八、特别说明: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
管理人按照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及标的物评估报告所列信息进行公示,具体每一房产的使用功能及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
管理人不作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关于地下室的说明:标的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编号:2009宁河建证申字0024变更)写明:地下室规划有机动车车位179个
部分地下机动车车位使用权已转让或者存在权属争议,竞买人须自行核实确定,并承担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
3、所有竞买人(含未以任何形式咨询管理人、未亲临标的物展示现场、放弃核实权利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理解并认可《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自愿承担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管理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4、评估报告对本标的物面积、现状的描述仅供参考,本标的物房地产实际面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产权证时确认为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未知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对已收取的拍卖成交款项概不作多退少补
5、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管理人向宁河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宁河区人民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协助过户的相关法律文书
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出具的时间,本标的物因解除查封或其他限制措施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需缴纳给“阿里拍卖”的软件服务费、手续费等费用,由买受方自行承担并自行联系“阿里拍卖”办理交纳
本公告未尽事宜或不明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管理人咨询电话:15822201015法院监督电话:022—27525901“阿里拍卖”技术咨询:400-822-2870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竞买须知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2023年12月21日10时至2023年12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以下简称“阿里拍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本次拍卖活动的处置单位: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具有法律效力二、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和研究《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完全理解并在上述文件上签字或者盖章,按期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
所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为完全认可并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规则确定买受人
一人参与竞拍,拍卖活动合法有效
四、竞买人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按照规定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保证在竞买期间,其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质等文件合法、真实、有效
(二)竞买人在“阿里拍卖”的报名资料必须与标的物权属转移或者使用权变更时的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竞买主体为企业的,则须按“阿里拍卖”系统提示,注册企业账户并参与竞买)
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与权属转移时的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导致过户不能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阿里拍卖”将自动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信息、网拍竞买号信息
因“阿里拍卖”在竞买成功后自动生成的成交确认书无法更改,故竞买人(特别是企业)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的,使用的账户必须为授权企业的“阿里拍卖”企业账户,使用委托代理人个人账户竞买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至少在拍卖会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授权内容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代理人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身份证等)以备查验
竞买成功后1日内,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竞买成功的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优先购买权人无
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10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标的展示(一)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提供的图片可能存在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
意向竞买人应当在标的展示期间(拍卖前)亲自赴展示现场实地查验,确定拍卖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提醒内容);竞买人放弃核实的权利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竞买人对自己竞买标的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所有竞买人(含未以任何形式咨询管理人、未亲临标的展示现场、放弃核实权利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认可实物现状和《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自愿承担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管理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二)标的展示要求:2023年12月15日16时前意向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办理预约看样的登记手续后,统一集中看样
未在咨询登记时间内联系管理人、未办理预约登记手续,未在集中展示时间实地踏勘造成看样不能的,一切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管理人不接受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视频、语音、图片、文字)的看样委托,不提供任何代竞买人查看标的的服务
(四)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至管理人办公处查阅标的物的评估报告(鹏信房估字2023第JTJ464号)原本
七、竞买保证金(一)意向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阿里拍卖”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手续请按“阿里拍卖”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竞买人在对标的物首次确认出价竞拍前,须按系统提示报名,签署拍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竞买须知等)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至“阿里拍卖”系统,系统会自动冻结竞买人的保证金
竞买人向管理人提交签字或者盖章的拍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竞买须知等)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6时前
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竞买不能的,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报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且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标准、收取方式等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咨询),转入管理人账户,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等值抵扣成交价款
(三)拍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阿里拍卖”系统将于拍卖活动结束后72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关于保证金解冻及到账情况,未成交竞买人自行咨询“阿里拍卖”),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银行规定时间为准
(四)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80万元(贰佰捌拾万元整)
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有意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请提前到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业务,以免出现保证金或成交款因当天网银限额而无法支付的情况
提醒: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八、竞买人参拍前须确保在“阿里拍卖”上注册资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务必妥善保管好在“阿里拍卖”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凡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并承担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本次竞价过程中,由“阿里拍卖”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技术问题
若出现上述情形且给各合格竞买人造成经济损失,管理人对各合格竞买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九、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起拍价格和成交价格均不包括标的物交割、权属转移或使用权变更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阿里网络服务使用费由买受人自行与“阿里拍卖”核实结算)
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阿里拍卖”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电子应价系统自该价格时点自动延长竞价时间至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十一、成交价款的支付(一)拍卖成交后,《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在“阿里拍卖”网上自动生成
买受人应在1日内在《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上签字盖章拍卖成交后一切手续的办理,管理人仅对应买受人竞买账户信息所示的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如买受人登记的资料信息不准确或不一致,造成标的物无法移交、提取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15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余款(总成交价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款项)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账号:15458306880024银行联行号:307110004315(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者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余款的(视作悔拍),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后,由管理人向宁河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宁河区人民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协助办理权属转移或使用权变更的相关法律文件
协助办理权属转移或使用权变更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出具时间、标的物因解除查封或者其他限制措施可能导致的办理时间的延迟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标的物整体拍卖
标的物地下室(经管理人查询,地下室全部不是人防工程,规划用途为机动车车位)及部分非居住房产存在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可能,买受人仅具有标的物地下车位、设备房及部分非居住房产的使用权,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管理人不做任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承诺和保证,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三、税费及其它费用承担标的物成交后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使用权变更及有关标的物的一切手续,买受人承担全部的税、费、金(含在销售、办理权证、登记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房屋修缮/修复费、以及积欠的物业、水、电、燃气、大修基金等费用)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其自愿支付并最终承担所有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具体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买受人所承担的所有税、费、金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或者向管理人主张返还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管理人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本《竞买须知》与《竞买公告》《标的物介绍》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5822201015法院监督电话:022—27525901“阿里拍卖”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