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工农北路374号1幢3单元9-2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房屋建筑面积125.92平方米租赁情况无房屋情况目前由被执行人使用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拍卖标的: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工农北路374号1幢3单元9-2房屋标的情况:房产证号为渝(2018)垫江县不动产权第000682465号,房屋建筑面积125.92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户型为:4室1厅1厨1卫,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所在大楼共9层,房屋位于名义层第9层室内有装修,目前由被执行人使用
2.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特别说明: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法院所提供的评估报告,展示的视频和照片仅作参考,房屋以现状实物为准,有意者务必请亲自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同时竞买人应符合购买房屋的相关法律要求,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拍品不包含室内家电、家具等可移动物品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垫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起60日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垫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4,户名:垫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工农北路374号1幢3单元9-2房屋评估价:32.323664万元,起拍价:18.1013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1500元(及其正整数倍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完整、仔细阅读淘宝网的司法拍卖相关指南及本院发布的本拍品相关《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一)房产证号为渝(2018)垫江县不动产权第000682465号,房屋建筑面积125.92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户型为:4室1厅1厨1卫,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所在大楼共9层,房屋位于名义层第9层室内有装修,目前由被执行人使用
(二)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三)本次拍卖范围包含室内不可分割的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动产
(四)据实地勘验了解到,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标的物面积及具体位置界限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平面图和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标的物实际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六)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成交后所涉欠缴的水、电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院已委托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安排
电话:023-58224318400-683-6882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本次变卖标的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变卖程序开始5个工作日前经垫江县人民法院确认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垫江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支行,账号:955885310001217699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再次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完整、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提供或发布的标的物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023-58224318400-683-6882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处置组:023-74682215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经办人:王法官023-74523025垫江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463723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垫江县人民法院2024年10月14日变卖须知垫江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起60日内(延时的除外)在垫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4户名:垫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
变卖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垫江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支行,账号:955885310001217699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023-58224318400-683-6882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处置组:023-74682215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经办人:王法官023-74523025垫江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463723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垫江县人民法院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