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1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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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9840000股股票 <结束>

资产编号:7704222

61523.5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19
起始日期
2024-11-2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1523.5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1523.5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4-11-19
  • 结束日期:2024-11-20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路
  • 评估价:61523.5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等手续,买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自公告日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9960000.0
    转让方: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周建文
    注册地址:湖南省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路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址湖南省宁乡经济技术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执行案号(2024)湘0182执恢2798号标的物名称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984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ST加加;证券代码:002650)情况说明1.企业名称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周建文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61660272034.成立日期1996年8月3日5.注册资本115200.02万元人民币6.注册地址湖南省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路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销售;饮料生产;酒制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谷物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

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起拍价说明:目前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的起拍价价格为2024年10月18日当天该股票收盘价每股2.28元乘以总股数269840000股,该价格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实际起拍价为该股票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269840000股股票数作为网络拍卖的第一次起拍价

(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拍卖日2024年11月19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特别提示:(一)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三)本次拍卖可能导致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的变更,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遵守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于2024年11月8日17时前向本院提出特别申请,并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竞买人需要符合相关持股的资质,如因竞买人无资质竞拍后导致股票无法过户,相关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9点-18点);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长沙信发拍卖有限公司(姜女士18007498483);3、本次拍卖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七、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乡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7500105691029行号:104551003714(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及“(2024)湘0182执恢2798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

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质押、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票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31-87058092王法官18007498483(长沙信发拍卖有限公司姜女士)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宁乡市高新区金水西路)网址:http://sf.taobao.com/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竞拍须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9日10时至2024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宁乡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31/07——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提示:(一)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三)本次拍卖可能导致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的变更,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遵守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30%

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于2024年11月8日17时前向本院提出特别申请,并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竞买人需要符合相关持股的资质,如因竞买人无资质竞拍后导致股票无法过户,相关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1月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1月3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乡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7500105691029,行号:104551003714),可通过银行付款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质押、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负担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票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31-8705809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31-87058092王法官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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