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05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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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凤梧路185号汇通.凤庆广场1幢1-401不动产 <结束>

资产编号:7837506

344.23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1-1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44.23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44.23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云南省 临沧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4-11-16
  • 结束日期:2025-01-15
  •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凤梧路凤庆广场
  • 评估价:344.23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转让方: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临沧市凤庆县
    楼栋总数:1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房屋座落权利人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结构用途所在层/总层数房屋建筑面积(m²)建成时间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凤梧路185号汇通.凤庆广场1幢1-401凤庆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凤国用(2016)第000209号钢筋混泥土商业服务4/191245.78建成于2021年郑重声明: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向竞买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特别提醒:1、标的物信息摘录自评估报告,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意向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2、房屋以证载面积为准进行拍卖,如意向竞买人认为与实际面积不符,请自行调查并承担相关费用,法院不承担面积不符的瑕疵责任担保

3、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咨询有关政策及限制性规定,法院不承担过户担保责任

4、竞买人竞买成功后,相关过户转让税费依照税法的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垫付卖方的税费,实际垫付后凭票据可向执行法院申请退还卖方所需承担的税费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标的物的瑕疵披露如下:(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无抵押,本院已查封,本次拍卖不包括可移动财产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3)拍卖人对拍卖对象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上述情况若与实际交付状况不符,以实际交付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状况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了解

(4)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凤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或拍卖公司咨询并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承担相应风险

标的物信息摘录自评估报告评估价:4302900元,起拍价:3442320元,保证金:440000元,变卖预缴款:344232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向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

2、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买前向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国家税法和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原产权人承担部分先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而后从拍卖款中扣除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7日内缴纳(到账为准)

(账号:6232814010001128857),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云0921执恢67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保证金部分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83-4263385联系人:罗法官-14769020362举报监督电话:0883-4262781(本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滇红南路中段详细信息可在“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83/09)”上查询

凤庆县人民法院2024年10月31日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变卖须知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16日10时至2025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83/0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凤梧路185号汇通.凤庆广场1幢1-401不动产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房屋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在竞买开始前应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344232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7日内缴纳(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凤庆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县支公司,账号:6232814010001128857)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云0921执恢67号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保证金部分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原产权人承担部分先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而后从拍卖款中扣除;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883-4262781(本院监察室)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联系人:罗法官-14769020362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凤庆县人民法院2024年10月31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凤梧路凤庆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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