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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止日期:2024-11-14至2024-12-11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JRZC240143监测编号标的名称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底价16,108.597212万元挂牌日期2024-11-14挂牌截止日期2024-12-11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中介机构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万元)备案单位债权具体信息详细信息暂无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4-11-14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2021年,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破产重整完成
我司持有豫联集团破产重整留债债权222,956,362.8元,豫联集团分10年清偿,2021年9月至今豫联集团按重整计划按期还本付息,留债债权利息按季度支付,本金每年12月支付一次,债权到期日为2030年12月21日
截至2024年3月31日,豫联集团留债债权余额189,512,908.38元,债权持有到期日可回收226,872,269.65元
债权担保财产:上市公司中孚实业股票(代码600595)约1.1亿股,近期市值约3.5亿元
(豫联集团现在处于正常还款状态,质押担保的股票不能处置)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了解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按下列方式组织交易:(1)若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撤牌;(2)若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延期挂牌公告7个工作日
延期公告期满后无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协议成交;延期挂牌公告期间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3)若公告期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以网络竞价报价方式组织交易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格式文本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按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按期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4、《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前期缴纳的4800万元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款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信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资格符合规定,且与债务人、保证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8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信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01号法定代表人闫天兵注册资本300000.0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鲁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81272777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peym@sdcqjy.com看货联系人李亚琨看货联系电话18562505563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附件材料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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