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04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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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罗秀镇秀桐路70号不动产一宗 <结束>

资产编号:8001326

279.096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18
起始日期
5197.6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53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65.160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79.0964万元
  • 单价:0.0537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来宾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4-12-18
  • 结束日期:2024-12-19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罗秀镇秀桐路70号
  • 评估价:465.160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197.6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毛坯
    车位:的停车位,-1层目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否钥匙:无备注拍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2024年12月13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及地方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位
    娱乐健身:KTV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
    配套情况:车位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权利限制情况象州县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网络拍卖(变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5197.68㎡土地面积:613.2㎡总层数9层,所在层数-2至7层楼梯类型:步梯+电梯1部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使用期限:2006年3月29日起2076年3月28日止交易税费承担情况: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重要提示:一、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供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或主要责任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本院拍卖标的物页面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申请贷款”、“根据拍卖为您推荐服务”、“放心拍卖服务”、“赊钱报名”,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

如出现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本院定于2024年12月18日10:00至2024年12月19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淘宝网(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本院账户名:象州县人民法院,本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2/16)对位于象州县罗秀镇秀桐路70号不动产一宗[不动产权证号:桂(2018)象州县不动产权第0002457号]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于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罗秀镇秀桐路70号,不动产权证号:桂(2018)象州县不动产权第0002457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面积:宗地面积613.2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197.68平方米,房屋总层数9层,所在层数-2至7层,使用期限:2006年3月29日起至2076年3月28日止

房屋现状情况:-2层目前为毛坯结构的停车位,-1层目前用作KTV,1-3层已做有普通装修,地面贴瓷砖,墙壁刷乳胶漆,部分天花做有吊顶,4楼有一半做有装修另一半为毛坯结构,四楼以上均未装修

抵押权情况:该不动产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广西象州农村合作银行

租赁情况:该不动产在办理抵押时已向广西象州农村合作银行签署抵(质)押承诺书,承诺抵押物已出租的将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交给广西象州农村合作银行,所提交的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如下:陆广忠将该不动产负一层出租给计彩灵,租期为十年,从2018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10月1日止,租金为每年60000元,租金半年交一次

拍卖成交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本次拍卖仅对标的物权属部分及室内固定装修部分进行拍卖(如:门窗、地板等),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生活用品等不在拍卖范围内

拍卖成功后,清空房屋过程中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竞买人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房屋未清空,实际清空及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00至2024年12月19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2790964.8元,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拍卖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点00分到10点30分(其他看样时间需提前预约,可在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资产交易服务”,点击预约看样,按提示操作可实现预约看样及贷款咨询服务),看样咨询报名联系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毛经理,电话:13377423083/400-023-3338

竞买人按预约时间自行前往象州县罗秀镇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暂无,详细情况请竞买人现场进行查看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税费及因网络司法拍卖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七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尚欠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九、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网(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州县人民法院,子账户账号:622840502715688956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象州县支行营业室),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一、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广西象州农村合作银行咨询办理“司法拍卖贷”业务,银行联系人:周经理,电话:0772-4360797

十二、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5日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本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举报监督电话:0772-4352069咨询电话:0772-4352023黄法官拍卖辅助公司咨询电话:13377423083毛经理联系地址: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395号象州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竞买须知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竞买须知: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象州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象州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x2.8276553.622119.3.6c8b2b4f2DRvRS&path=sf-helpcenter-mcjs#m3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州县人民法院,子账户账号:622840502715688956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象州县支行营业室),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象州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2-4352069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2-4352023黄法官拍卖辅助单位咨询电话:13377423083毛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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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罗秀镇秀桐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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