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3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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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以东、纺北路以北、土地证号为西纺国用(2012)第20号、西纺国用(2012)第21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结束>

资产编号:8045409

99619.73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1-16
起始日期
58002.7平方米
建筑面积
1.717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10688.5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9619.731万元
  • 单价:1.7175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西安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1-16
  • 结束日期:2025-01-17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长乐东路以北
  • 评估价:110688.5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8002.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钥匙:有无钥匙?如需拍摄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是否
    看样时间:看样。咨询电话:029-
    租赁情况:无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转让方: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场
    开发商:拍卖位于西安市灞桥区新医
    配套情况:车场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012年7月6日以105378622元出让,用途住宅;2016年12月底用途变更为商务金融,变更补缴30653526元

评估价58002.68万元面积44425.33㎡2、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以东、纺北路以北,土地证号为西纺国用(2012)第21号土地使用权(与上述土地相邻)

2012年7月6日以49621378元出让,用途为商业

评估价31434.05万元面积24075.92㎡3、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以东、纺北路以北、土地证号为西纺国用(2012)第20号、21号地上建筑物

评估价21251.86万元评估总价格(上述二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110688.59万元;上述二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起拍价:99619.731万元;保证金:9961.9731万元;增价幅度:4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购买人请在开拍前自行看样

咨询电话:029-87658077(王法官、宋法官),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由于上述二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的特殊性,二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必须同时竞买,不分开处置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及已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上述二宗土地目前为森茂唐都停车场使用,本拍卖完成后本院负责及时清腾后交付竞拍所得人

六、土地交易过程中,原产权人承担增值税税率9%,土地增值税(税率由税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印花税0.05%以及其他附加税等;买受人承担契税3%,印花税0.05%等

各税种及税率以税务部门确定为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

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2、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账号:0155261980535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29-8765829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咨询电话:029-87658077(王法官、宋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2月11日拍卖须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16日10时至2025年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9/02),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1、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以东、纺北路以北,土地证号为西纺国用(2012)第20号土地使用权

2012年7月6日以105378622元出让,用途住宅;2016年12月底用途变更为商务金融,变更补缴30653526元

评估价58002.68万元面积44425.33㎡2、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以东、纺北路以北,土地证号为西纺国用(2012)第21号土地使用权(与上述土地相邻)

2012年7月6日以49621378元出让,用途为商业

评估价31434.05万元面积24075.92㎡3、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以东、纺北路以北、土地证号为西纺国用(2012)第20号、21号地上建筑物

评估价21251.86万元评估总价格(上述二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110688.59万元;上述二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起拍价:99619.731万元;保证金:9961.9731万元;增价幅度:400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有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三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13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2、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账号:0155261980535);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土地交易过程中,原产权人承担增值税税率9%,土地增值税(税率由税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印花税0.05%以及其他附加税等;买受人承担契税3%,印花税0.05%等

各税种及税率以税务部门确定为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如果发生标的物的一方主体不能缴纳过户时应缴纳的税、费,致使拍卖物不能过户的情况,则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

如果发生标的物的一方主体不能缴纳过户时应缴纳的税、费,致使拍卖物不能过户的情况,则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竞拍的,本院不予准予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故竞买人务必自行咨询当地房屋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政策规定,若竞买人不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因此导致竞买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情况,则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9-8765829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029-8765807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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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长乐东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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