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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杭州铧璟置业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艮山支三路5号7幢210室)法定代表人胡赛峰成立日期2019-08-09注册资本43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430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104MA2GPCRJ18经营规模中型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杭州铧泓置业有限公司65.0000000杭州招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5.000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0.461605-0.461605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430756.86155349.24430707.621553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0.07955-0.07955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430756.78200349.24430707.542003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受让方基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材料
2.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意向受让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如下材料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3)盖章签署的保密承诺函(领取联系电话:15088713549);(4)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杭州招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岳帅桥10号1幢205室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年长成立日期2020-08-31注册资本1505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103MA2J142A9Q经营规模中型持有产(股)权比例35.0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5.00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05220B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3-11-21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纪要(2023第10次)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杭州铧璟置业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底价142,736.44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的,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以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经济补偿金
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或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该意向受让方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分别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获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由本方促使标的企业办理完成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登记变更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受让
6.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5,0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