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1-07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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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工房 <结束>

资产编号:8137002

1.481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1-07
起始日期
2025-01-1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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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481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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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481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贵州省
  • 用途:金融资产
  • 起始日期:2025-01-07
  • 结束日期:2025-01-13
  • 地址:贵州省安顺开发区二环路
  • 评估价:1.481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及扩建费用
    空置情况:闲置
    租赁情况:有出租
    小区:和属地政府
    支付方式:现金
    经济类型:国有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涉及
    优先受让权:是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一、标的企业简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注册地(住所)所在地区-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企业类型经济类型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经营规模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股东数量(个)内部审议情况债权金额(万元)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备注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备注重要信息披露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本次租赁期限为五年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首年全额租金遵循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承租方每年付一次租金,每次租金支付时间为当次支付周期结束前一个月的1日

2.本项目为现状出租

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少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3.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当地《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承租方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取得依据法律法规和属地政府有关要求和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如涉及政府审批,需符合属地政府要求的相关准入条件,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属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并应将取得的合法审批证明文件和合法经营权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提供给出租方备案,承租方保证实际经营者和房屋实际承租方须保持一致

如承租方未能取得经营活动相应资质、证照、许可、审批备案手续等,所有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无权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及扩建费用、预期收益等)

4.承租方使用出租标的按照建筑规划用途,合理设计租赁标的使用业态,租赁用途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禁止生产违法产品和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出租标的的经营业态和用途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如:规划、环评、消防、环保及合法经营等)的要求,由承租方自行向主管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政策了解,摘牌成功后依法合规办理相关手续

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标的用于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交易

承租方如需改变租赁使用用途的,需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否则视为根本违约

承租方须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附带设备,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即为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期

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现场踏勘时应严格遵守《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的要求(自行下载查阅),且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承租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均加盖公章的《踏勘确认书》(自行下载查阅)一份,作为承租申请的必备材料之一

公告期的第五个工作日上午10:00-11:00统一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钟滨】,联系方式:【0851-33468069】

6.厂房的经营人只限于本合同的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转让或以联营、承包、借用等其他任何形式变相整体转租、转让或者借与第三人使用

7.租赁期内,租赁场所土地、建筑物如因政府征地或其他商业开发等而被要求拆迁、搬迁、征收等情形,双方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双方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租赁合同前承租方须支付已发生的租金和应承担的其他费用政府因征用支付给出租方的一切赔偿及搬迁后剩余物品的所有权应归出租方所有

8.承租方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成功支付首年租金后,由出租方向交易所出具书面函件后,交易所方可履行承租方保证金的退还流程

9.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01-1250号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

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承租须知: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承租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出租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承租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项目明细表)

3.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报名,公告期满后持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相关资格证明,经拍卖机构北京中航华通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壹资产平台(机构联系⼈:包先生,联系电话:400-100-1069)办理竞买手续后(拍卖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方取得竞拍资格

3.1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处置3.2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3.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租金的收付):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10901012101761887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4.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出租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

5.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

6.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需在壹资产平台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进行一次报价,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格,以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4个工作日上午10点,拍卖网址:壹资产平台(网址:https://www.1zichan.cn)

7.承租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2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8.意向承租方需在确认最终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9.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须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

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应该按合同年租金10%的额度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承租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依规进行改造装修

所有内部重新装修改造须提前向出租方申请并提交相关图纸及方案,得到出租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出租方不同意或有修改意见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由承租方负责按照要求完成租赁标的物范围内的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及全部责任

改造装修活动不得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做任何补偿

承租方需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直至报审通过为止,并在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若在装修过程中产生投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投入使用前应向消防部门申报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承租方承租后如因使用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出租方房屋装修、房屋主体结构及设备设施出现损坏的,承租方承担维修责任并给予出租方补偿

承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改造手续,并承诺改造后相关基础设备设施的产权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

11.出租方不保证本项目的水、电、燃气通畅及使用条件,需要承租方自行办理接通;且承租方需承担包括水、电、燃气、无线网络、停车费、物业费等应承担的各项费用

12.租赁期限内,房屋内涉及的水、电、暖、基础设施、室内外管线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房屋内的安全、防火工作,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水、火、电等事故,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出租方或第三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3.租赁期限内,承租方禁止将本项目分租、转租、改变实际承租人

14.承租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

15.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的主体

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符合承租条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合作机构信息出租标的具体信息出租标的地址贵州省安顺开发区二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西南角出租面积(平方米)342出租用途办公出租期限(年)5免租期限(年)1个月配套设施租金挂牌价格(元)详见明细表租金支付方式出租标的权证信息权证名称不动产权证权证编号详见项目明细表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详见项目明细表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详见项目明细表出租标的使用情况标的使用情况空置出租标的租金参考依据租金参考地段参考租金(元)原租赁合同租金(元)租金评估值(元)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挂牌信息信息公告期5个工作日交易方式拍卖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自动延牌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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