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名:中国民生银行总行)拟于2024年12月24日8时至2024年12月24日11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对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标的资产)进行公开竞买转让,现就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第一条本次竞买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竞买人的意思表示、事实行为等均受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具有法律效力
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须详细阅读本《竞买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第二条标的资产2.1标的资产转让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银行);2.2标的资产: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2.3该笔债权由民生银行处置,最终转让协议由民生银行与受让方共同签署
第三条竞买人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却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竞买安排4.1竞买时间:2024年12月24日8时至2024年12月24日11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本次竞买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买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4.2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不公开,起拍价57000万元整,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整数倍,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该标的资产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标的资产成交价格必须不低于保留价4.3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竞买人,需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20,000,000.00)
4.4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上交纳/√线下交纳/线上及线下交纳
交纳后至转为转让对价首付款或原路径退回前的冻结期间,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4.4.1线上交纳:按照本次竞买活动所在网络交易平台(下简称交易平台)的交纳规则和系统提示完成交纳;竞买人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资产转让对价首付款;竞买人竞买失败的,竞买保证金由交易平台负责原路径退回竞买人账户
4.4.2线下交纳:将竞买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至民生银行指定账户(户名:中国民生银行现金清收专户,账号:9701000101007568,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行号:305100000013)后,联系本须知列示的联系人,获取报名资格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资产转让对价首付款;竞买人竞买失败的,竞买人向本须知列示的联系人提出正式申请,申请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由民生银行负责将竞买保证金原路径退回竞买人账户
4.4.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竞买人放弃受让资格,同意交易平台或转让方将扣除竞买人已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已获得竞价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竞买人未参与竞价导致标的资产未能成交的;(3)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相关转让协议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内的;(5)其他违反交易平台交易规则及本公告内容的
4.5项目挂牌公告期7日,挂牌公告期结束后进入公开竞价阶段
4.6竞买成交后,双方应在成交之日起2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竞买人应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之日起2日内将竞买成交价余款缴入民生银行指定账户(同上)
竞买人逾期未支付竞买成交价余款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转化的对价首付款将不予返还,竞买人亦无权基于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返还该款项,且民生银行有权组织重新竞买
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本款规定的含义,双方不会就此产生任何争议
4.7竞买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资产,并按照民生银行通知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过户手续(若需要)
逾期不办理的,竞买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资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对标的资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第五条特别提醒5.1本次竞买的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中国民生银行不承担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无任何异议地视为竞买人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且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由此产生的纠纷,民生银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5.2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标的资产的受让资格
因不具体受让资格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5.3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人未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民生银行对竞买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的承诺
5.4竞买活动可能产生的交易平台收取的交易软件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等服务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并按照交易平台规定缴纳至交易平台指定账户竞买人未能按约交纳时,民生银行有权停止标的资产交接,且竞买人无权基于任何理由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转化的对价首付款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本款规定的含义,双方不会就此产生任何争议
5.5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应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解决,标的资产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本款规定的含义,双方不会就此产生任何争议
5.6本次竞买过程中,由交易平台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买中断等问题
出现此情况,若给竞买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民生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5.7各竞买人应当遵守本须知及交易平台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竞买人有上述行为的,民生银行及交易平台均有权经通知而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8民生银行有权在竞买开始前、竞买结束前,撤回或中止竞买;有权在竞买开始前修改本须知和竞买公告
5.9交易对象不得为:5.9.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5.9.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10竞买成交后,摘牌方须接受中国民生银行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中国民生银行反洗钱管理要求,中国民生银行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5.1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侵占挪用公司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5.12竞买人应向转让方充分披露其与债务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5.13竞买人与债务相关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折价(低于标的资产债权金额)受让标的资产,若参与竞买并成功摘牌后无法按平价受让标的资产,中国民生银行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第六条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如实向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所在网络平台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民生银行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民生银行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民生银行有关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七条本竞买须知由民生银行负责解释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咨询电话:薛先生,联系人:1551059977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6日标的资产情况表拍品名称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债权金额截至2024年9月30日,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金额1,594,500,509.78元,其中债权本金1,075,000,000.00元、利息、罚息及复利407,561,134.78元,迟延履行金111,934,375.00元,实现债权费用5,000元(保全费5,000元)
债务人情况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16000万元,法人代表秦书洋
主营镁质材料生产,横跨大石桥、海城两市,属当地资源型企业,年矿石开采能力:菱镁石150万吨,深加工产品:电熔镁砂20万吨、镁碳砖5万吨等耐火材料产品
担保情况抵质押情况1.抵押担保:(1)以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子峪镁矿采矿权抵押(2)以辽南镁矿耐火材料厂持有的青山怀镁矿采矿权抵押;(3)以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镁碳砖和电熔镁砂生产设备抵押;(4)以辽南镁矿耐火材料厂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5)以大石桥源源水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2.质押担保:(1)以辽南镁矿耐火材料厂、秦书润、郑宏合计持有的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10400万股股权质押;(2)以单位保证金账户609009163内的存款质押
保证人情况1.企业担保:(1)担保人营口汇诚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10200万元,为辽宁金鼎控股公司,辽宁金鼎持股8730万元,占比85.59%,秦涵晓持股1470万元,占比14.41%
目前停止经营(2)担保人辽南镁矿耐火材料厂成立于2000年,前身为鞍山大石桥镁矿,注册资本11582万元,由国家冶金工业部100%出资,年生产能力为矿石40万吨,镁砂12万吨、镁砖3万吨
目前基本停业(3)担保人大石桥源源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0000万元,秦涵晓出资9500万元、秦书洋出资500万元
主营为大石桥市自来水供应,持续经营(4)担保人营口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800万元,由吴昊蒙出资640万元,秦兰秋出资160万元
(5)担保人营口陈家堡子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陈家村,为辽宁金鼎全资子公司
陈家堡子矿业主营业务露天开采及加工白云石,企业经营规模较小(6)担保人辽宁创业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6000万元,为辽宁金鼎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无实质经营
2.个人担保:秦世旭及配偶程梅君秦世旭为辽宁金鼎实际控制人
查封物情况1.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子峪镁矿采矿权2.辽南镁矿耐火材料厂持有的青山怀镁矿采矿权3.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镁碳砖和电熔镁砂生产设备4.单位保证金账户609009163;5.辽南镁厂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属证号辽(2018)海城市不动产权第0032204号】6.借款人、公司担保人的17个银行账户主要资产所在地辽宁省营口市、海城市债权处置阶段1.2021年9月,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022年5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部分胜诉
3.2022年6月,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2023年1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胜诉
5.2023年2月,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
6.2023年9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终本裁定
7.2024年2月,向营口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未受理
8.2024年8月,向辽宁省高院提起行政诉讼
另向大连中院提起恢复执行申请拟提供的文件其他提示竞买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名:中国民生银行总行)拟于2024年12月24日8时至2024年12月24日11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对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标的资产)进行公开竞买转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第一条标的资产标的资产:辽宁金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第二条挂牌价格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不公开,起拍价57000万元整,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整数倍,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该标的资产至少须一人报名并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入竞价程序
标的资产成交价格必须不低于保留价保留价:√有/无
第三条竞买人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却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咨询、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买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和看样;有意咨询和看样者请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先生15510599777联系
第五条竞买安排本次竞买具体安排详见《竞买须知》竞买人需充分知晓上述《竞买须知》规定内容对自己具有严格法律约束效力
第六条特别提醒1.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民生银行发布的上述《竞买须知》
项目挂牌公告期7日,挂牌公告期结束后进入公开竞价阶段
2、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侵占挪用公司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4.竞买成交后,摘牌方须接受中国民生银行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中国民生银行反洗钱管理要求,中国民生银行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5.竞买人应向转让方充分披露其与债务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6.竞买人与债务相关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折价(低于标的资产债权金额)受让标的资产,若参与竞买并成功摘牌后无法按平价受让标的资产,中国民生银行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咨询电话:薛先生,联系人:1551059977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