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18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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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江峡路1号9幢三单元1-1房屋 <即将结束>

资产编号:8384725

142.48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05
起始日期
400.0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56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42.48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42.488万元
  • 单价:0.3562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南岸区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5-03-05
  • 结束日期:2025-05-04
  •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峡路1号
  • 评估价:142.48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00.0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闲置
    钥匙:闲置钥匙无其他配套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房需预约权利限制情况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司法拍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一拍
    居室数:1房
    小区:(新天泽国际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重庆教航实业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公交车
    开发商:拍卖权证情况106房地证
    楼栋总数:9幢
    装修配置:家电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司法变卖项目情况调查表变卖品名称重庆市南岸区江峡路1号9幢三单元1-1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106房地证2015字第12879号变卖品所有人重庆教航实业有限公司变卖品现状用途、性质工业用地、出让使用、租赁情况闲置钥匙无其他配套情况水、电、气、讯等能否看房需预约权利限制情况法院查封、抵押提供的文件司法拍卖移交登记表、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委托告知书瑕疵情况变卖品介绍1、变卖对象:重庆市南岸区江峡路1号9幢三单元1-1房屋

2、权证情况:106房地证2015字第12879号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4、特别提示: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以及其他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周边情况:标的物重庆市南岸区江峡路1号9幢三单元1-1房屋(新天泽国际总部城)

标的约建成于2014年,标的附近有112路、130路、136路、140路、176路、389路、1301路、1303路、1305路等多路公交车再次停靠,距地铁6号线刘家坪站约2公里

距江北机场约27公里,距重庆北站约19公里,周围无交通管制,交通便捷度较好

6、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告重庆市南岸区江峡路1号9幢三单元1-1房屋变卖公告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重庆市南岸区江峡路1号9幢三单元1-1房屋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筑面积约为400.06㎡,产权证号:106房地证2015字第12879号,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权利性质:出让,房屋目前为闲置

二、特别说明: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房屋目前清水空置

本次变卖不包括室内家俱家电等可移动物品,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依现状对标的物进行交付

具体标的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重庆市南岸区江峡路1号9幢三单元1-1房屋

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依现状对标的物进行交付变卖成交后所欠的物管、水、电、气等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所有欠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到相关部门自行查阅)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评估价:254.44万元,一拍流标价:178.11万元,二拍流标价:142.488万元

变卖价:142.488万元,保证金:14.3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三、本院已委托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查看标的等工作

看样时间为:3月20日14:00,各意向竞买人须通过电话预约并明确看样时间,预约电话:4009950502,组织看样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安排

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

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

任何个人或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四、变卖期及开始时间:变卖期60天;变卖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5日10时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在司法变卖开始前、过程中暂缓、中止、撤回变卖

五、竞买人资格的取得:竞买人须在淘宝网在线报名并预交变卖价全款后方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六、变卖方式:1、变卖期开始后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不买的,将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七、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税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被执行人应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缴纳完毕后凭卖方税费凭证,办理税费退还手续

其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其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交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其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天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设银行大渡口支行建设分理处;账号:5000110380005955555533561)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淘宝网我的变卖支付https://sf.taobao.com/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变卖预交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或买受人参与变卖支付预交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或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sf.taobao.com/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995050213708368001法院咨询电话:023-68875309法院监督电话:023-68833301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2025年2月17日变卖须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就本次网上变卖活动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竞买人及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与变卖的,应于变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证明,经本院确认其优先购买权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其放弃对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本院在变卖开始前2个工作日将经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申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六、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变卖开始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等同于变卖标的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

竞买人在变卖开始后第一次出价前,网拍系统提示自动冻结报名交纳的变卖预交款

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原被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交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sf.taobao.com/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参与变卖前务必谨慎审查变卖标的的状况及存在的瑕疵,悉心查看变卖标的的实际情况,或者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参与决定,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变卖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交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弥补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变卖标的,并自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变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买受人还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承担相关费用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开始前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及办理二次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本院变卖成交后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间会因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而延长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税金等全部费用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参与变卖,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活动的相关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竞买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3-68833301其他未尽事宜可向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995050213708368001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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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峡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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