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18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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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开发区临泉路丽水天锦苑B幢1408室 <结束>

资产编号:8385738

64.098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04
起始日期
77.6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25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4.098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4.0983万元
  • 单价:0.8259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合肥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3-04
  • 结束日期:2025-05-03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临泉东路丽水·天锦苑b幢
  • 评估价:64.098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77.6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自住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码签到后即可看样。咨询电话:400-
    居室数:1408室
    小区:丽水天锦苑
    竞价周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龙岗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龙岗开发区临泉路丽水天锦苑B幢1408室权证情况(2024)皖0122执恢408号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吴*祥拍品现状租赁情况自住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不提供看样,自行了解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殊说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辅助咨询电话:15855513393,周末勿扰';变卖公告郑重说明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

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1-65352132

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4日10时至2025年5月3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变卖标的物:龙岗开发区临泉路丽水天锦苑B幢1408室,产权证号:肥东10009277,建筑面积:77.61平方米;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楼层:14F/18F

整体拍卖,评估价:79.1337万元,起拍价:64.0983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在标的物页面一键预约看样,并根据预约时间准时到场,输入看样码签到后即可看样

咨询电话:400-8284666或旺旺在线留言了解详细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涉及房产土地的以房地权证号载明面积为本次变卖的面积财产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与承租人、物业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房产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七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包公大道)办理相关手续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充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一、特别提醒:合肥市目前有房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合肥市有关限购政策

自然人购房应符合合肥市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

因不符合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港澳台外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本市的住房限购政策,具体请详询住宅所在地的房管局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7751362法院监督电话:0551-67751362法院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桥头集路交口向东400米北侧拍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551-67776195(咨询拍品等问题)400-8284666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桥头集路交口向东400米北侧肥东县人民法院2025年2月17日竞买须知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3月4日10时至2025年5月3日10时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标的物,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位于龙岗开发区临泉路丽水天锦苑B幢1408室,产权证号:肥东10009277,建筑面积:77.61平方米;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楼层:14F/18F

整体拍卖,评估价:79.1337万元,起拍价:64.0983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五、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活动,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成交价全款等)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法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与承租人、物业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房产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六、涉及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对土地、房屋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七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十二、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涉及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对土地、房屋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七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十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在相应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于2025年5月13日前由买受人本人的账户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肥东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账号:51260188006324089,开户联行号:303361002007),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包公大道与桥头集路交叉口东400米)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二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十一、标的物权属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房产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二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十三、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二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收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六、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51-67751362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包公大道与桥头集路交叉口东400米拍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551-67776195辅助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包公大道与桥头集路交叉口东400米肥东县人民法院肥东县人民法院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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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临泉东路丽水·天锦苑b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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