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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b><\/b><\/span><\/p>拍品名称<\/span><\/span><\/p><\/td>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坐落于龙港市港河路港湖商厦<\/span>共<\/span>2套商业房地产及<\/span>房产内的<\/span>中央空调等设备<\/span><\/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span><\/p><\/td>司法裁定<\/span><\/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span><\/p><\/td>有查封、有抵押<\/span><\/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span><\/p><\/td>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span><\/span><\/p><\/td><\/tr>拍品现状<\/span><\/span><\/p><\/td>需以现场看样为准<\/span><\/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span><\/span><\/p><\/td>1、<\/span>房产有抵押;<\/span><\/span><\/p>2、<\/span>根据<\/span>【<\/span>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关于(2020)浙0383破8号之四《协助调查函》的复函<\/span>】<\/span>,该宗地不动产<\/span>需要统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span>;<\/span><\/span><\/p>3、能否办理相关产权证及过户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span><\/p>房屋现状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为准,管理人对房屋现状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span><\/span><\/p>4<\/span>、房产内设备以实物现状为准,需<\/span>实地看样,现状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为准,管理人对设备现状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span><\/span><\/p>5<\/span>、<\/span>管理人<\/span>不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
<\/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span><\/p><\/td>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span><\/p><\/td><\/tr>拍品介绍<\/span><\/b><\/b><\/span><\/p>1、<\/span>拍卖对象:<\/span>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坐落于龙港市港河路港湖商厦<\/span>共<\/span>2套商业房地产及<\/span>房产内的<\/span>中央空调等设备<\/span><\/span><\/p>①Â<\/span>2套商业房地产(<\/span>港湖商厦101室、201室、203室<\/span>;<\/span>港湖商厦1-2层<\/span>)<\/span>:<\/span><\/span><\/p>坐落于龙港市港河路港湖商厦共2套商业房地产,建成于2004年,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合计4704.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676.4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证尚未分割
其中:①港河路港湖商厦101、201、203室的不动产权证号为:苍房权证苍字第00120516号,所在层数第1层建筑面积310.51平方米,所在层数第2层建筑面积92.54平方米;②港河路港湖商厦1-2层,苍房权证苍字第00099392号,所在层数第1层建筑面积2012.3平方米,所在层数第2层建筑面积2289.54平方米
<\/span><\/span><\/p>《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苍国用(2004)第02-360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676.4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2年7月1日
<\/span><\/span><\/p>②<\/span>房产内的<\/span>中央空调等<\/span>设备<\/span>情况<\/span><\/span><\/p>房产内的设备包括中央空调、配电柜、货梯、人行道电梯,<\/span>具体情况<\/span>详见附件:<\/span>《<\/span>机器设备ââ评估明细表》
<\/span>ÂÂ<\/span><\/span><\/p>2、<\/span>费用负担情况:标的物的移交转让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应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交足应缴税费并办理资产交付及过户手续
若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交接及过户手续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span><\/span><\/p><\/td><\/tr><\/table><\/div>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特此提醒承买人:本宗拍卖标的物是破产案件财物,拍品所设的拍卖条件及披露信息,均由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供并负责解释
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12日10时至2025年3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资产板块,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坐落于龙港市港河路港湖商厦共2套商业房地产及房产内的中央空调等设备(1)房屋权属状况序号产权证产权坐落实际坐落所在层数建筑面积(㎡)评估价值(万元)1苍房权证苍字第00120516号龙港镇港河路港湖商厦101、201、203室港湖商厦101室1310.51217港湖商厦201、203室292.54392苍房权证苍字第00099392号龙港镇港河路港湖商厦1-2层港湖商厦1层12012.301409港湖商厦2层22289.54962合计4704.892627坐落于龙港市港河路港湖商厦共2套商业房地产,建成于2004年,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合计4704.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676.4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证尚未分割
其中:①港河路港湖商厦101、201、203室的不动产权证号为:苍房权证苍字第00120516号,所在层数第1层建筑面积310.51平方米,所在层数第2层建筑面积92.54平方米;②港河路港湖商厦1-2层,苍房权证苍字第00099392号,所在层数第1层建筑面积2012.3平方米,所在层数第2层建筑面积2289.54平方米
(2)土地权属状况《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苍国用(2004)第02-360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676.4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2年7月1日
(3)房产内的设备包括中央空调、配电柜、货梯、人行道电梯等,评估价合计24.7725万元(详见《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注:上述机器设备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成交后交付的依据,各竞买人请务必实地查看、认真清点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品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如出现不符等情况,拍卖人/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房产有抵押;2、能否办理相关产权证及过户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1408万元,保证金:140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17时止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0577-64225617)
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请自行与管理人联系看样事项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考虑到在资产交割时与实地看样时可能发生的实物现状变化,拍卖标的物以拍卖标的物资产交割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等担保责任
2、根据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的《复函》,该宗地不动产需要统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详见附件: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的《复函》)
3、买受人须在管理人指定时间内及时办理交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由此产生的标的物灭失、损毁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在移交时涉及的拆卸、装运、车辆、安全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应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六、费用承担:能否办理相关产权证及过户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作保证
管理人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
管理人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及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
八、根据《阿里拍卖平台破产处置频道规则》,2019年4月18日零点以后发布的拍品,淘宝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淘宝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直接向淘宝支付,非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cus_help?Path=zc-helpcenter036)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4月12日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溪支行,账号:201000306667798)
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余款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处(地址:温州市龙港市正丰大厦2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注意:请各位竞买人不要通过支付宝支付拍卖余款,否则若造成拍卖余款无法及时到位责任自负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管理人咨询电话:0577-64225617;0577-64286506联系地址:温州天原会计师事务所,温州市龙港市正丰大厦202室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12日10时至2025年3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资产板块,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拍卖标的(详见公告)以现状进行拍卖
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网银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4月12日前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余款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龙港市正丰大厦2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签订确认书后与管理人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普通债权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可向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7-64225617;0577-64286506温州百一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