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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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主体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5年02月25日-2025年08月24日资产类型债权包流程提交意向洽谈担保方式信用债权总额截至2025年02月21日,债权本金45021.90万元,债权利息2599.41万元,债权总额47621.31万元债务人情况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金妮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告详情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转让的招商公告一、资产基本信息截止基准日2025年2月21日,对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3户的债权本金合计45021.90万元,利罚息合计2599.41万元,明细如下:(单位:万元)债务人债权本金债权利息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5751.001165.00中山市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670.901412.98广东金妮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0.0021.43合计45021.902599.41(一)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资产概况截至2025年2月21日,对借款人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的本金35751.00万元,利罚息1165.00万元
2、担保方式2.1保证担保担保人1: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人2: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质押担保质押物1:借款人和广州奥惠美医疗美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58.2%股权质押;质押物2:广州奥悦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借款人100%股权质押;质押物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21,600.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
2.3抵押担保广东奥诺拉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下的1间广州市番禺区商铺抵押,抵押面积1,852.53m,位于商场第4层3、处置情况法院已执行立案
(二)中山市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资产概况截至2025年2月21日,对借款人中山市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的本金8670.90万元,利罚息1412.98万元
2、担保方式2.1保证担保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2质押担保创远(珠海市)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中山市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8%股权质押?3、查封冻结情况(1)首封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埠港西路2号澳华花园地下车库1个车位;(2)轮候查封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埠港西路2号澳华花园50-51\55-56栋地下车库D-0001至D-0019,D-0021至D-0486号等342个车位
4、处置情况法院已立案,待开庭
(三)广东金妮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资产概况截至2025年2月21日,对借款人广东金妮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的本金600.00万元,利罚息21.43万元
2、担保方式信用3、查封冻结情况首封借款人名下位于广州天河区员村五横路6号1302办公楼房产,面积约467平方米
4、处置情况法院已立案,待开庭
二、资产卖点1.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质押的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8.2%股权为上市公司核心资产,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杭州市最大型的医疗美容机构之一拥有医美行业最高级别四级的手术资质,目前经营和盈利情况良好
抵押物为奥园国际中心商铺,地处广州市番禺区万博商圈为番禺区最核心商圈,周边商业氛围浓厚
2.中山市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项目对应的房地产项目五期(最后一期)已骏备交付,无完工风险
已查封/轮候查封项目343个车位(已确权),尚有约600个车位暂未确权
3.广东金妮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债权项目债权债务清晰,已诉并将于近期开庭
已首封借款人名下位于广州金融城办公楼房产,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商业氛围浓厚
三、处置方式1、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整包、分包、单户等多种组合方式对外转让;2、转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竞价、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
四、咨询电话如有意向,请联系邓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18028693629、13503010402?※特别声明※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
(3)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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