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重庆地尊实业有限公司长连采石场的采矿权(许可证号:C5002362017077130145221)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拍品介绍1.拍卖标的物:重庆地尊实业有限公司长连采石场的采矿权(许可证号:C5002362017077130145221)重庆地尊实业有限公司长连采石场的采矿权(许可证号:C5002362017077130145221)有效期2022年4月22日至2025年7月12日(采矿权有效期查询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https://ky.mnr.gov.cn/)
矿山地址为奉节县鹤峰乡长连村1组53号,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矿区面积0.0726平方公里,矿山范围由1-7号拐点闭合圈定,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1.申请探矿权或者采矿权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采矿权或者探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采矿权或探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严格管控资源,竞买人是否符合相关竞买条件请务必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查询确认,必须符合本矿权的要求条件
对矿权的购买和变更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该矿权后无法变更、无法延续、无法开采、无法销售等一切法律后果
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院不承担因购买资格不符无法办理权利变更的风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采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二)自行销售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三)在矿区范围内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四)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采矿权人行使前款所列权利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采矿权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开采;(二)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三)依法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四)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五)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3.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物的正常生产运转及技术、安全、环保、消防标准等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存在与国家行业管理部门标准要求相冲突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相关手续
涉及标的物若存在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实际面积与原登记面积如有误差,以发证部门在变更登记发证时确认的面积为准
5.标的物使用权转让协议办理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成交后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关责任主体各自承担
本次只拍卖探矿权,其地上附着物、建筑物等临时建筑、埋藏物、未开采区村民居住房屋等不在拍卖范围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采矿权许可证号:C5002362017077130145221号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23-68720133、15320291303、19115527730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与其中一位被执行人,其他被执行人没有联系方式未通知到,现将本次拍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拍卖公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6日10:00至2025年4月7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地尊实业有限公司长连采石场的采矿权(许可证号:C5002362017077130145221)重庆地尊实业有限公司长连采石场的采矿权(许可证号:C5002362017077130145221)有效期2022年4月22日至2025年7月12日(采矿权有效期查询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https://ky.mnr.gov.cn/)
矿山地址为奉节县鹤峰乡长连村1组53号,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矿区面积0.0726平方公里,矿山范围由1-7号拐点闭合圈定,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1.申请探矿权或者采矿权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采矿权或者探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采矿权或探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严格管控资源,竞买人是否符合相关竞买条件请务必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查询确认,必须符合本矿权的要求条件
对矿权的购买和变更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该矿权后无法变更、无法延续、无法开采、无法销售等一切法律后果
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院不承担因购买资格不符无法办理权利变更的风险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采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二)自行销售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三)在矿区范围内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四)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采矿权人行使前款所列权利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采矿权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开采;(二)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三)依法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四)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五)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3.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物的正常生产运转及技术、安全、环保、消防标准等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存在与国家行业管理部门标准要求相冲突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相关手续
涉及标的物若存在违法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实际面积与原登记面积如有误差,以发证部门在变更登记发证时确认的面积为准
5.标的物使用权转让协议办理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成交后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关责任主体各自承担
本次只拍卖采矿权,其地上附着物、建筑物等临时建筑、埋藏物、未开采区村民居住房屋等不在拍卖范围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235万元,起拍价:864.5万元,保证金:94.5万元,增价幅度:43225元(以及其整倍数)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023-68720133、15320291303、19115527730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也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涪陵实验路分理处;账号:9558853100015007044)
十、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对于公告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标的物信息
咨询机构: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68720133、15320291303、1911552773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23-72810218;法院监督电话:023-72812808;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竞买须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6日10:00至2025年4月7日10:00(延时的除外)对重庆地尊实业有限公司长连采石场的采矿权(许可证号:C5002362017077130145221)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www.taobao.com)进行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三)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五)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六)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相关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尾款),于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涪陵实验路分理处;账号:9558853100015007044)
十、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办理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人注意
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3-72812808;咨询电话: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023-68720133、15320291303、19115527730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