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清真办事处平安北区商业8#楼1-2层101室案件信息执行依据司法裁定法院执行案号(2024)内0502执1896号标的物权证情况标的物所有人案外人董**从通辽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所有权归被执行人杜**所有证号不动产单元号:150502006005GB00003F00080001标的物介绍用途商业所在层数1-2层钥匙无是否腾空否租赁情况无建筑面积384.70平方米标的物估值评估价5400803.00元(包含附带地下室价值)其他费用情况—特别说明1、竞买人须自行到房产、不动产、土地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成功后若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法院不负责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2、竞买成功后,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变卖标的物,法院仅向相关权属部门送达协助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标的物所欠水费、电费、物业费、供热费等情况到相关单位自行咨询
变卖成交或者权利人接收流拍物时办理过户所发生的税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承担,根据需要先行垫付税费的主体可另行向责任主体追偿
房屋现未腾空,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交付房屋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通辽市科尔沁区清真办事处平安北区商业8#楼1-2层101室的公告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24日10时至2025年5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5/04),现公告如下:变卖标的:通辽市科尔沁区清真办事处平安北区商业8#楼1-2层101室(建筑面积:384.70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150502006005GB00003F00080001)
评估价:5400803.00元,起拍价:4131614.29元,变卖预缴款:4131614.29元,保证金:41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0元
一、特别说明1、竞买人须自行到房产、不动产、土地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成功后若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法院不负责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2、竞买成功后,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变卖标的物,法院仅向相关权属部门送达协助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标的物所欠水费、电费、物业费、供热费等情况到相关单位自行咨询
变卖成交或者权利人接收流拍物时办理过户所发生的税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承担,根据需要先行垫付税费的主体可另行向责任主体追偿
房屋现未腾空,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交付房屋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二、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一天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时间由本院安排)安排时间看样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相关税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五日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科尔沁中街支行,账号:6228402148127114967,行号:103199018633)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支付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475-8235094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204755318(承办法官:张法官)18204755206(网拍专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网拍协助机构看样电话:19847529198(拍卖公司)网拍协助机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475-019网拍协助机构服务监督电话:0475-8256969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本次变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变卖通知已送达
变卖须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24日10时至2025年5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5/04),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通辽市科尔沁区清真办事处平安北区商业8#楼1-2层101室(建筑面积:384.70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150502006005GB00003F00080001)
了解变卖物详情请联系承办法官详细信息请查看评估报告书或本页面最上方附件
四、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3月1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3月1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交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五日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科尔沁中街支行,账号:6228402148127114967,行号:103199018633)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支付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并在变卖结束后十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按法律规定承担,未明确交费义务人的费用也按法律规定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75-8235094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204755318(承办法官:张法官)18204755206(网拍专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网拍协助机构看样电话:19847529198(拍卖公司)网拍协助机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475-019网拍协助机构服务监督电话:0475-8256969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