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13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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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库房、设备房 <结束>

资产编号:8597241

41566.0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3
起始日期
10651平方米
建筑面积
3.902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1566.0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1566.09万元
  • 单价:3.9026万元/平米
  • 区域:河北省 沧州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4-13
  • 结束日期:2025-04-14
  •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渤海中路北侧
  • 评估价:41566.0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65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内在质量
    户口:证、户口本及婚姻证
    查封情况:查封标的物估值
    看样时间:看样等相关拍卖辅助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房屋结构:混合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和当地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任丘市****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涉案
    娱乐健身:KTV
    开发商:拍卖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标的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土地使用权编号:任政转国用(2009)第017号;任政出国用(2013)第002号;任政更国用(2016第00030号、00031号、00032号、00033号、00034号、00035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库房、设备房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冀0982执2239号标的所有人任丘市****公司标的物介绍一、土地: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土地使用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证明书,根据任政出国用(2013)第002号土地证记事栏中载明:该宗地于2016年5月20日进行分摊登记,一、二层分摊面积3631.57平方米,三、四、五、六层各分摊土地面积1691.91平方米,七层分摊土地面积251.79平方米,本证剩余面积为1739平方米(消防通道占用)

1-7层分摊面积之和为10651平方米,消防通道分摊面积为1739平方米,总分摊面积为12390平方米

(详见评估报告)

二、地上建筑物及库房设备房,规划用途:商业(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情况有抵押情况有瑕疵情况按物品现状拍卖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标的物估值41566.09元提供的文件1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标的物信息表格仅供参考标的物信息一: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土地使用权: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土地使用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证明书,根据任政出国用(2013)第002号土地证记事栏中载明:该宗地于2016年5月20日进行分摊登记,一、二层分摊面积3631.57平方米,三、四、五、六层各分摊土地面积1691.91平方米,七层分摊土地面积251.79平方米,本证剩余面积为1739平方米(消防通道占用)

1-7层分摊面积之和为10651平方米,消防通道分摊面积为1739平方米,总分摊面积为12390平方米

(详见评估报告)产权证号坐落地类(用途)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剩余使用年限(年)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任更国用(2016)第00030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一、二层)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3631.57任更国用(2016)第00031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三层)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1691.91任更国用(2016)第00032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四层)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1691.91任更国用(2016)第00033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五层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1691.91任更国用(2016)第00034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六层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1691.91任更国用(2016)第00035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七层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251.79任政转国用(2009)第017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商业出让2044年12月31日20.962000.00任政出国用(2013)第002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12390.00二、地上建筑物、库房、设备房坐落证号共有情况规划用途结构所在层/总楼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任丘市渤海路北侧华油二连公司基地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07267号私有商业混合1-2/713188.455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13566号单独所有商业钢混3/76578.88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13568号单独所有商业钢混4/76578.88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13567号单独所有商业钢混5/76578.88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13569号单独所有商业钢混6/76578.88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13570号单独所有商业钢混7/7979.09任丘市渤海路北侧华油二连公司基地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2007730号私有商业(库房)混合1/1963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13571号单独所有设备间钢混-1-2/+2-1911.73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无无主楼北侧变电室改建砖混1/1481.58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无无七楼办公扩建框架加钢7/7305.92总计43145.295拍卖不包括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有使用的任丘市新绿洲商品交易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房产中一楼755.696平方米、二楼522.096平方米、三楼522.096平方米,合计1799.8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位置以实际占有使用的区域为准)评估价:41566.09万元起拍价:41566.09万元

保证金:30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涉案宗地位于渤海路、规划文化道西,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商业

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是合理利用两宗地统一规划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占压两宗地

拍卖时两宗地应同时拍卖给同一权利人,新竞得人应同意任政出国用2013第002号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与任政转国用2009第017号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保持一致,截止年限提前至2044年12月31日,且土地出让金不予退缴

涉案宗地符合城市规划,但土地转让时应重新提出规划条件特别提示,过户税款及其他欠费款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土地部分未腾空,肯德基门店租赁尚未到期,需在租赁期内保证其正常经营,按照肯德基公司提供的合同,租期至2026年11月

沧州中院(2024)冀09民终210号判决书判令不得执行被告任丘市新绿洲商品交易有限公司位于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土地使用权、房产中一楼755.696平方米、二楼522.096平方米、三楼522.096平方米,合计1799.8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位置以原告实际占有使用的区域为准),该部分由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占有使用,买受人后续办理房屋土地分割、产权证等事宜需自行与沧州银行协商

新绿洲大楼已经处于停业状态,租户部分可能租赁未到期,难以联系,部分商铺业主与新绿洲公司签订了商铺买卖协议但尚未办理产权证,涉及与标的物占用人、租赁人、使用人协商交付,租金收取、搬迁等相关后续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费用

楼顶铁塔属于联通公司,KTV以及电影院部分设备未搬离竞买人竞拍前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本次拍卖不对房屋过户做承诺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房屋平面图;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5.不动产权属转移证明材料(买卖合同、生效的法律文书等);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7.询问笔录;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因涉案宗地涉及跨宗地建设,为满足不动产落宗及登记要求,需拍卖受让人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9.2变更登记,第四条第五款:“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该宗地、房屋存在二次抵押和多个查封的情况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使用状况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按现状交付

请有意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7层分摊面积之和为10651平方米,消防通道分摊面积为1739平方米,总分摊面积为12390平方米

(详见评估报告)

二、地上建筑物及库房设备房,规划用途:商业(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情况有抵押情况有瑕疵情况按物品现状拍卖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标的物估值41566.09万元提供的文件1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标的物信息表格仅供参考标的物信息一: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土地使用权: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土地使用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证明书,根据任政出国用(2013)第002号土地证记事栏中载明:该宗地于2016年5月20日进行分摊登记,一、二层分摊面积3631.57平方米,三、四、五、六层各分摊土地面积1691.91平方米,七层分摊土地面积251.79平方米,本证剩余面积为1739平方米(消防通道占用)

1-7层分摊面积之和为10651平方米,消防通道分摊面积为1739平方米,总分摊面积为12390平方米

(详见评估报告)产权证号坐落地类(用途)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剩余使用年限(年)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任更国用(2016)第00030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一、二层)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3631.57任更国用(2016)第00031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三层)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1691.91任更国用(2016)第00032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四层)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1691.91任更国用(2016)第00033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五层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1691.91任更国用(2016)第00034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六层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1691.91任更国用(2016)第00035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七层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251.79任政转国用(2009)第017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商业出让2044年12月31日20.962000.00任政出国用(2013)第002号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其它商服用地出让2053年5月20日29.3512390.00二、地上建筑物、库房、设备房坐落证号共有情况规划用途结构所在层/总楼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任丘市渤海路北侧华油二连公司基地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07267号私有商业混合1-2/713188.455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13566号单独所有商业钢混3/76578.88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13568号单独所有商业钢混4/76578.88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13567号单独所有商业钢混5/76578.88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13569号单独所有商业钢混6/76578.88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13570号单独所有商业钢混7/7979.09任丘市渤海路北侧华油二连公司基地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2007730号私有商业(库房)混合1/1963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任丘市房权证任权字第401013571号单独所有设备间钢混-1-2/+2-1911.73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无无主楼北侧变电室改建砖混1/1481.58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无无七楼办公扩建框架加钢7/7305.92总计43145.295拍卖不包括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有使用的任丘市新绿洲商品交易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房产中一楼755.696平方米、二楼522.096平方米、三楼522.096平方米,合计1799.8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位置以实际占有使用的区域为准)评估价:41566.09万元起拍价:41566.09万元

保证金:30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涉案宗地位于渤海路、规划文化道西,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商业

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是合理利用两宗地统一规划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占压两宗地

拍卖时两宗地应同时拍卖给同一权利人,新竞得人应同意任政出国用2013第002号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与任政转国用2009第017号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保持一致,截止年限提前至2044年12月31日,且土地出让金不予退缴

涉案宗地符合城市规划,但土地转让时应重新提出规划条件特别提示,过户税款及其他欠费款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土地部分未腾空,肯德基门店租赁尚未到期,需在租赁期内保证其正常经营,按照肯德基公司提供的合同,租期至2026年11月

沧州中院(2024)冀09民终210号判决书判令不得执行被告任丘市新绿洲商品交易有限公司位于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土地使用权、房产中一楼755.696平方米、二楼522.096平方米、三楼522.096平方米,合计1799.8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位置以原告实际占有使用的区域为准),该部分由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占有使用,买受人后续办理房屋土地分割、产权证等事宜需自行与沧州银行协商

新绿洲大楼已经处于停业状态,租户部分可能租赁未到期,难以联系,部分商铺业主与新绿洲公司签订了商铺买卖协议但尚未办理产权证,涉及与标的物占用人、租赁人、使用人协商交付,租金收取、搬迁等相关后续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费用

楼顶铁塔属于联通公司,KTV以及电影院部分设备未搬离竞买人竞拍前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本次拍卖不对房屋过户做承诺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房屋平面图;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5.不动产权属转移证明材料(买卖合同、生效的法律文书等);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或免税证明;7.询问笔录;8.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因涉案宗地涉及跨宗地建设,为满足不动产落宗及登记要求,需拍卖受让人按照《不动产操作规范》9.2变更登记,第四条第五款:“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该宗地、房屋存在二次抵押和多个查封的情况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使用状况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按现状交付

请有意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竞买人条件: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竟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竟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拍卖辅助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工作日内)接受咨询,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7333730837,有意向的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本次拍卖活动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竞价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

五、特别提醒: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不能保证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成交后,如发生拆除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外观,结构,固定装置以及内在的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的相关部门登记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未咨询及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认可,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户籍过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款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六、税费及承担方式: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

过户时,本院向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相关手续,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和单据

以上相关过户费用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过户办证涉及的税费等,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涉及的欠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燃气、供暖、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七、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八、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及账户: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

请买受人在2025年04月21日17时前付清成交价余款至本院指定账户(请买受人以本人名义将尾款汇入该账户):开户名:任丘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任丘市支行银行账号:13050169920800000390-26873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拍卖辅助机构签署《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金融机构申请拍卖贷款服务

竞买人向金融机构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金融机构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可由金融机构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金融机构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金融机构答复为准

十一、竟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司法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7333730837(薛先生)15028606789(刘先生)法院电话:17733760681(朱法官)监督电话:0317-2286210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竞买须知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将2025年04月13日10时至2025年04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特别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竟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标的物: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竟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意向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应于拍卖开始前七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

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五、标的物信息:标的物信息一: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土地使用权:任丘市渤海路北侧,二连公司西侧土地使用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证明书,根据任政出国用(2013)第002号土地证记事栏中载明:该宗地于2016年5月20日进行分摊登记,一、二层分摊面积3631.57平方米,三、四、五、六层各分摊土地面积1691.91平方米,七层分摊土地面积251.79平方米,本证剩余面积为1739平方米(消防通道占用)

1-7层分摊面积之和为10651平方米,消防通道分摊面积为1739平方米,总分摊面积为12390平方米

(详见评估报告)产权证号坐落地类(用途)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剩余使用年限(年)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任更国用(2016)第00030号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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