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1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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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宝冶体育建设运营有限公司3%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8771260

2241.8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3-31
起始日期
2025-04-2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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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241.8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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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241.8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衢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3-31
  • 结束日期:2025-04-27
  • 地址:浙江省白云街道白云中大道
  • 评估价:2241.8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 标签:
    装修程度:年代装修情况使用状
    建筑类别:大厦
    建成年限:('装修情况使用状况使用年', '')
    居室数:1804室
    小区:告(亚泰国际
    绿化率:使用年限绿化率小区均价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20180000.0
    法定代表人:吴庆余
    注册地址:浙江省白云街道白云中大道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不涉及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涉及
    优先受让权:是
    营业收入:30000.0
    利润:30000.0
    环境:车场||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一、标的企业简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衢州宝冶体育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浙江省白云街道白云中大道9号慧谷大厦1804室所在地区330000-330800法定代表人吴庆余成立时间2018-11-16注册资本(万元)106275.600000(人民币)企业类型A19002经济类型A05006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800MA2DG6321U经营规模中型经营范围体育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体育赛事组织策划服务;提供体育场地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体育训练指导服务(不含危险性项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经纪服务;体育用品、体育设施销售、出租;舞台设备、音响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办公设备出租;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停车场管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0人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股东数量(个)4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大)会决议债权金额(万元)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1衢州市慧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72衢州市衢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03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4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00000013.45000010.090000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30650.550000158690.54000071960.020000审计机构浙江君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备注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2-280.0000000.0000000.000000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321344.730000242779.21000078565.520000备注重要信息披露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股东衢州市衢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慧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分别为31882.68万元、39321.97万元、31882.68万元及3188.27万元,对应实缴出资额分别为20844.68万元、26708.44万元、20844.68万元及2084.47万元

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的全部实缴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再承担任何实缴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承诺履行完毕该等实缴出资义务

办理标的企业3%股权相关的工商等变更时,如果工商等部门要求补足该认缴出资额,受让方须承担补足义务及责任

股权转让完成后,如受让方违反实缴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2.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长基评报字[2025]第011号)、审计报告(亚泰国际会审字(2024)第0310号)及法律意见书

3.标的企业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受让须知: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本公告所有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转让底价等)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10901011501441799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经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5.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

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

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6.2产权交易机构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起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起至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

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9.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起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的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10.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1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12.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合作机构信息房产基本信息楼盘名称楼层房产总面积房产实用面积建筑年代装修情况使用状况使用年限绿化率小区均价朝向户型配套设施房产特点详细地址房产简要介绍房产周边环境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挂牌信息信息公告期20个工作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5个周期加价幅度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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