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3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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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081抚顺石化公司焦质油转让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8881054

0.101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1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101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抚顺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1
  • 结束日期:2025-04-22
  • 地址:(2025)3081抚顺石化公司焦质油转让项目
  • 评估价:0.0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到相关政府
    转让方:3081抚顺石化公司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025)3081抚顺石化公司焦质油转让项目现场查看信息: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5.4.11-2025.4.22

查勘登记电话:潇女士 18943274743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5.4.18、4.21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付款条件:先款后货,按照预估重量收取成交价款,货物提取后,按照实际重量进行结算,金额多退少补,如实际重量超出预估重量,需补交的货款经双方确认一致后由转让方向产权交易所出具实交价款说明文件,沈交所收到说明文件后,通知买受人将补交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机构收到补交的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转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次转让废旧物资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抚顺石化公司无关

3、所有进厂作业人员、车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进厂作业:

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委托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买受人所属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委托方的各项车辆驾驶管理规定;4、本次转让的焦质油以现场实际检斤数量为准进行结算,买受人自提,各项费用自理

5、为方便竞买人现场踏勘,转让方将集中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请竞买人按时委派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向拍卖人预约并准时参加,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现场踏勘,转让方和拍卖人均有权视为竞买人已了解并自愿接受废焦质油的全部现状(包括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已对转让方现场讲解的内容及相关约定充分知晓并同意

竞买人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6、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买受人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产权交易机构在转让方、买受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指定账户

7、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30%收取

履约保证金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由买受人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待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出让方出具的《报废物资清运完毕验收确认单》后,履约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原路无利息退至买受人账户

8、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标的物清运的;②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③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交易规则及合同约定等情形的;④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1、本次转让标的物以现场实际检斤数量为准进行转让,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

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

竞买人不得以实物与相关化验分析等资料不符提出异议,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解释义务和责任

竞买人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竞买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委托方组织的实物展示

2、由于竞买人须满足转让方现场清运作业的各项管理要求,竞买人的清运效率可能较低,请竞买人谨慎考量清运成本可能增加等问题,同时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变化、未来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项目,转让方和拍卖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请慎重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

3、本次转让标的物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4、本次转让标的物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的清运期间,需遵守出让方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作业时间一般为工作日8:00-17: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敏感时段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入厂

5、转让方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转让方的义务

竞买人需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到相关政府环保部门落实危险废物转移政策,并在报名参加竞拍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被确定为买受人及《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凭借《实物资产转让合同》配合转让方到相关政府部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危险废物(省内或跨省)转移手续

若相关危险废物转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则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追究此项问题所造成的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转、受双方自愿签署合同解除协议后,转让方原路退还买受人交纳的全部货款及履约保证金,转让方不负责交易过程中买受人缴纳的各项交易费用的退还

买受人在相关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审批通过,具备提货条件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危险废物清运工作

买受人同意并接受本项目以检斤称重方式结算实际交易价款,交割重量以交易双方在资产交割时实际检斤称重数值为准,实际交易价款以实际检斤称重吨数乘以拍卖成交单价后计算得出,最终交割结果以交易双方共同签订的《项目验收单》为准

买受人不得以已达到预估重量为由拒绝标的资产的后续交割,亦不得以未达到预估重量为由,要求转让方追加标的资产交割重量,否则,视为买受人单方面违约,转让方有权视情况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6、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买受人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产权交易机构在转让方、买受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5022429221000478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北台支行

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30%收取履约保证金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由买受人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待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出让方出具的《报废物资清运完毕验收确认单》后,履约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原路无利息退至买受人账户

7、买受人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交纳完全部款项后,买受人必须按转让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厂及作业手续的办理,及时对转让标的物进行清运,买受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转让标的物的清运

如遇特殊原因(如重大事项、敏感时段、政府要求等)要求买受人暂停清运作业的,买受人应按转让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转让方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8、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运输、消防等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非转让方原因,买受人不得耽误工期,如误期,每逾期1日转让方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1%,逾期超过5日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转让方有权立即停止转让标的物的交割,并视为买受人对转让标的物已全部清运完毕

转让方有权对未清运物资进行后续处置,买受人不得主张对未清运物资的任何权利

9、买受人按照转让方确定的范围进行转让标的物的清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清运,转让方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10、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和《实物资产转让HSE合同》约定,遵守国家有关清运作业施工法律、法规,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买受人的清运过程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管理,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买受人须加强对转让标的物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不得因对标的物清运而对非标的物区域的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

若因清运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厂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爆、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在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如因买受人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发生噪声、粉尘、施工垃圾等污染,转让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须全额赔偿

12、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标的物清运的;②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③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交易规则及合同约定等情形的;④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3、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否则保证金将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14、拍卖标的描述

抚顺石化(上市)2025年第一批焦质油转让项目,焦质油是抚顺石化公司洗化厂烷基苯装置副产物之一,含氟离子、焦质类等成分,有腐蚀性,废物代码HW11(251-013-11)

本项目焦质油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预估重量约650吨可能与实际重量存在一定出入,最终以实际重量检斤为准,按实际检斤称重结算实际交易价款,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所有

本项目存放地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洗化厂厂区内,施工区域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强等安全环保风险

15、项目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除外)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5.4.11-2025.4.22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5.4.11-2025.4.22

查勘登记电话:潇女士 18943274743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5.4.18、4.21

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2025.4.22 16时止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5.4.23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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