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18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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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锦江区武城大街2号住宅及车库) <结束>

资产编号:8945892

272.9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8
起始日期
52平方米
建筑面积
5.249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72.9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72.97万元
  • 单价:5.2494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南京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8
  • 结束日期:2025-04-23
  •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 评估价:272.9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车位:地下车库
    看样时间:看房时不得擅自动用水电煤等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并注意防
    交易状态:撤回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
    环境:车库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车库
    楼栋总数:1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锦江区武城大街2号1幢B1层14号房产证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501721号目前用途车库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52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坐落位置锦江区武城大街2号1幢14层7号房产证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501723号目前用途住宅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163.11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土地坐落位置锦江区武城大街2号1幢-1楼14号土地证号锦国用(2008)第2795号土地面积(平方米)54.47用途地下车库类型土地使用权(地下)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坐落位置锦江区武城大街2号1幢14层7号土地证号锦国用(2008)第2794号土地面积(平方米)12.19用途住宅类型出让使用年限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批准文号《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第2期)批准单位名称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受让资格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移交时的现状进行转让,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

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意向受让方需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承担全部风险,同意按标的资产移交时的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对标的资产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2)本方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承诺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标的资产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资产无法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本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的违约金;(3)本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4)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本方同意如标的资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有欠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本方同意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关于房产交易的税收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踏勘安排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地址:标的资产所在地;踏勘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850724557

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标的房产现场踏勘的相关规定,看房时不得擅自动用水电煤等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并注意防火等安全事项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2、意向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2%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81.891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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