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平洞高速(平益段)长寿、瓮江、汨罗、新泉双向4对服务区共32个车位出租项目编号N0124FCZZ250231挂牌起始日期2025-04-10挂牌截止日期2025-04-23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平洞高速(平益段)长寿、瓮江、汨罗、新泉双向4对服务区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其他所在层数--租赁车位(个)32(4对服务区每对每侧4个车位,最终范围以出租方现场划定为准)租赁期限5年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递增方式无装修免租期限2个月承租押金有
10万元房屋现状标的状态空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交通、亮点该标的资产位于S20平洞高速(平益段)长寿、瓮江、汨罗、新泉双向4对服务区共32个车位(每对服务区每侧4个车位),周边无交通管制,无周期性洪水灾害,无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自然环境良好
其他情况1、该标的资产用途为经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不得用于其他经营
2、出租方仅负责提供服务区场地,其中单个场站电容租金为12元/KW/月(共8个场站,每个场站电容租金7000元/月)
充电站的建设由承租方全权自行投资,含充电桩设备建设安装、管理、运营、维护及电费支付等
3、承租方承租本次出租标的并完成建设后向全社会新能源汽车品牌开放充电服务,不局限于任何品牌
评估情况评估价576,000.00元/年评估基准日2025-03-03评估机构湖南湘融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租金底价576,000.00元/年(含税)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湖南省平益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8873844276出租方承诺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其他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湖南省平益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所列照片仅供参考
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融评字【2025】第0020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2、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组织意向承租方进行实地勘验
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湖南联交所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出租方收到首笔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且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承租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2、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成交后,其他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优良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截图
5、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企业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截图,目录截图须含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企业名称
6、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企业承诺在湖南省内有专业的自营运维团队,且已制定充电站能源设施定期巡检运维制度或方案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发生问题时,能在24小时内响应处置(提供《承诺函》)7、截止2024年12月31日,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企业在国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已投运自营至少50座公共充电站
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企业须提供相关合同的关键页(首页、盖章页及体现上述内容的相关页面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与其关联企业的关联关系证明(如涉及关联企业)
9、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0、租金按年度支付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11、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5%收取;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收取)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结算,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仅限经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不得用于其他经营
4、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需要对车位进行改造;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可移动的充电桩可拆走,电力设备设施须保持原状)无偿移交出租方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标的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资产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现场展示标的查看联系人及电话:刘经理18873844276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4-1009:00:00至2025-04-2317:00:00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实物资产通用).pdf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1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23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4-1009:00:00-2025-04-24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服务费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附件下载承诺函.docx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文经理咨询电话18508486699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项目经办人周经理18607317736其他无(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承租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2、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成交后,其他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优良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截图
5、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企业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截图,目录截图须含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企业名称
6、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企业承诺在湖南省内有专业的自营运维团队,且已制定充电站能源设施定期巡检运维制度或方案
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发生问题时,能在24小时内响应处置(提供《承诺函》)7、截止2024年12月31日,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企业在国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已投运自营至少50座公共充电站
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企业须提供相关合同的关键页(首页、盖章页及体现上述内容的相关页面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与其关联企业的关联关系证明(如涉及关联企业)
9、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0、租金按年度支付
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11、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5%收取;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收取)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结算,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仅限经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不得用于其他经营
4、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需要对车位进行改造;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可移动的充电桩可拆走,电力设备设施须保持原状)无偿移交出租方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标的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资产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