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2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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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4套房屋 <结束>

资产编号:8973317

156.7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0
起始日期
1060.9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47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6.7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6.75万元
  • 单价:0.1477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大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10
  • 结束日期:2025-07-09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松树镇
  • 评估价:156.7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60.9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建筑设施
    空置情况:闲置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有无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0411-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2单元
    小区:松林一品小区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坐落面积m2
    品牌:东风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权证情况“查询结果”
    配套情况:电器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本项目咨询、代办、贷款等服务唯一法院指定机构(辽宁法拍)客服电话:预约看样0411-84313558、贷款咨询13840823003

郑重提醒:竞买人切勿通过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办理代办、贷款和尾款缴纳业务,谨防上当受骗!调查表拍品名称大连市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4套房屋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查询结果”复印件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于德吉拍品现状房屋用途住宅权证载明总建筑面积1060.96平方米租赁情况评估勘验时,本标的闲置中,截止于2025年2月13日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具体租赁情况未知

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

总层数12层,清水房,未竣工详见评估报告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拍卖、变卖成交款优先用于支付拍卖、变卖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评估费、测绘费、公告费、辅助机构服务费、应为被执行人预留的5-8年租金等)

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收到执行裁定书(成交过户)后十五日内持相关垫付凭证赴本院报销,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实报实销,如到期未向本院申请视为放弃报销,本院将相关款项向相应主体发放不再予以保留

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4.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拍卖

5.权证号:无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0日10时至2025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拍卖标的:位于大连市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4套房屋(详见明细表)

标的物拍卖范围及价格包括建筑物及建筑物所应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附着于房屋之上不可移动的或为满足使用功能而配备的装饰装修、建筑设施、设备、不包括室内动产(如家用电器、家具等)、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序号合同编号坐落面积m2用途处置参考价1900167874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3号2单元1层1号90.57住宅26.22900167915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3号4单元2层1号77.12住宅19.63900167929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3号4单元3层2号77.85住宅204900167917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3号4单元5层1号77.12住宅20.35900167919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3号4单元6层1号77.12住宅20.56900167933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3号4单元7层1号77.12住宅20.77900167959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7号1单元7层1号69.91住宅18.88900167976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7号2单元2层2号77.6住宅19.79900167978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7号2单元3层2号77.6住宅19.910900167980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7号2单元4层2号77.6住宅20.211900167983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7号3单元1层1号74.64住宅18.712900167988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7号3单元2层1号74.64住宅1913900167989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7号3单元10层1号74.64住宅20.714900167991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7号3单元10层2号57.43住宅15.6合计1060.96279.9本标的处置参考价为:279.9万元,变卖起拍价:156.75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5000元的整数倍

特别提醒:1.评估勘验时,本标的闲置中,截止于2025年2月13日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具体租赁情况未知

执行期间,本案不对租赁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买受人如对租赁合同有异议,可自行与承租人协商或另行起诉

2.本标的为在建工程,据了解水、电、供暖等配套设施未完善,请有意向的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实地勘验并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未实地勘验并咨询了解的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3.据了解本标的现为商品房合同备案至被执行人名下,因原开发商原因本标的无法竣工交付使用,大连新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续建主体,并作为续建主体协助办理相关验收手续,由此买受人在竞拍成交后除按时向本院支付拍卖成交款项外,需另行支付大连新沃房地产有限公司每平方米1288元的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明细可咨询大连新沃房地产有限公司,若缴纳完毕上述费用仍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请向相关房产部门咨询,上拍法院不承担责任

大连新沃房地产有限公司咨询电话为:131304777664.待本标的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可能会发生多次过户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咨询了解

5.本次拍卖本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咨询电话只有此一个

标的物所在地: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13号、117号二、变卖流程: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淘宝网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符合本地区和上级法院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人应当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其不具备或虚构购房资格所造成的相应所有法律后果,竞买人无法确定的可自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四、咨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5月6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事先联系(咨询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展示看样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变卖标的的现状以交接时为准,标的是否有改建、扩建、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前去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

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本次变卖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拍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

法院不保证标的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变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变卖实际成交为准

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

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

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拍卖、变卖成交款优先用于支付拍卖、变卖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评估费、测绘费、公告费、辅助机构服务费、应为被执行人预留的5-8年租金等)

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收到执行裁定书(成交过户)后十五日内持相关垫付凭证赴本院报销,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实报实销,如到期未向本院申请视为放弃报销,本院将相关款项向相应主体发放不再予以保留

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后七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28400567050177760)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物(大连市瓦房店市松树镇东风街14套房屋)的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络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举报监督电话:0411-8279137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0日10时至2025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5月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限购政策的要求,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不过户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为现状变卖

变卖标的的现状以交接时为准,标的是否有改建、扩建、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前去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

未实地看样、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本次变卖以标的物总面积、总价款拍卖,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文件记载面积为准

法院不保证标的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变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变卖实际成交为准

是否包含改建、超建、赠送等附属面积,以议价、询价或评估说明为准

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

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七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28400567050177760)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价全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六、标的物是否能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拍卖、变卖成交款优先用于支付拍卖、变卖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司法拍卖产生的评估费、测绘费、公告费、辅助机构服务费、应为被执行人预留的5-8年租金等)

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收到执行裁定书(成交过户)后十五日内持相关垫付凭证赴本院报销,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实报实销,如到期未向本院申请视为放弃报销,本院将相关款项向相应主体发放不再予以保留

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处理,法院不承担责任

能否办理产权及过户手续、办理产权及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11-8279137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11-84313558辽宁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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