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2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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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石佛路大地开发公司锦绣花园11幢5单元2层202室房屋 <结束>

资产编号:8974422

32.52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7
起始日期
77.1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21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0.652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2.522万元
  • 单价:0.4218万元/平米
  • 区域:甘肃省 天水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07
  • 结束日期:2025-05-08
  •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石佛北路
  • 评估价:40.652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77.1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建成年限:(':1997年', '')
    户型:二室二厅一厨一卫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5单元
    居室数:202室
    厅室数:二厅
    卫生间数:一卫
    小区:公司锦绣花园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水市麦积区石佛路大地开发
    楼栋总数:1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7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竞买者请与麦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于2025年5月6日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以标的物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的瑕疵保证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

若拍卖成交后不自动交付,法院强制执行该房屋移交会延迟

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买受人自行解决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如若该房屋成交后办理过户时所需向房产部门缴纳的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用,按法律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该房屋产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特此申明

九、评估机构是兰州中信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有限公司,详情见中信估字(2024)第1519号报告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行,账号:62284021170998376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法院联系人:包法官联系电话:19958687725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天河南路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7日10时至2025年5月8日10时(延时顺延)在淘宝网麦积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38/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402.itaAAA:,户名:麦积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麦积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买人报名在淘宝网本院拍卖平台进行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如若该房屋成交后办理过户时所需向房产部门缴纳的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用,按法律规定的相应主体承担;该房屋产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特此申明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5月9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麦积支行,账号:6228402117099837665),并于2025年5月15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天水市麦积区天河南路北)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裁定书,办理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38-2737384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19958687725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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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石佛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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