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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新安中联万基水泥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洛阳市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法定代表人赵胜德成立日期2007-06-07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103236634072826经营规模中型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
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加工及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建筑材料、电力的生产销售粉煤灰、脱硫石膏的销售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51.0000000天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49.000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230.67-14339.21-18686.79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03300.0483828.7819471.27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03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52.33-2060.39-2192.89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02186.6784908.2917278.38其他披露内容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及转让方关联公司债务本息合计人民币57476.326299万元(含应支付转让方股利3334.19551万元),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2、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4、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部分实物资产存在抵押情况,详见备查资产评估报告
5、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事项,详见备查资产评估报告
6、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前将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7、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8层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王克东成立日期1992-09-29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8102052063K经营规模中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1.0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00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00489L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5-04-09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中国建材股份关于同意河南天山挂牌转让新安中联51%股权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新安中联万基水泥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底价20,331.8691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2033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2)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我方同意成为受让方后,在本次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前一次性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标的企业欠转让方及转让方关联公司债务及利息
(4)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有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有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033.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