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4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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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中心2号楼201、202、203、207、208及-1002室出租 <结束>

资产编号:8989814

0.0002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5
起始日期
2793.9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2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02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海淀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4-25
  • 结束日期:2025-04-30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
  • 评估价:0.0002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793.9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北交互联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允许装修改造1.租
    租赁情况:有出租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须通过政府
    娱乐健身:健身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联系人孙博文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8811312859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海淀区坐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富海中心2号楼房屋使用现状其他建筑面积50510.39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是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经理办公会纪要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城建股会发〔2025〕10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原合同于2025年3月31到期,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2.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向北交所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必要条件,《现场踏勘确认书》模板见项目附件

踏勘时间为项目披露期早9点-11点,下午2点-4点,踏勘截止时间至披露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3点,踏勘联系人:李经理18010020951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2.7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挂牌价含税,不含物业费拟出租面积(平方米)2,793.99平方米租赁期5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2个月租金调整方式每2年涨幅3.00%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履约保证金:688,369.29元,在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季度付上付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房产使用用途要求健身场馆及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1.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危害建筑物安全使用并且不影响出租方及周围租户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有关装修装饰实施方案须在装修实施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

装修改造须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图纸、技术资料及审批合格文件原件送交出租方存档备案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谨慎、合理地使用、维护所租赁的房屋及设备设施

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公共部位因承租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非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设立户外广告

经出租方同意的,应同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设立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承租方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意向承租方注册时间不得低于5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意向承租方具备有效期内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3.意向承租方具备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3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企业用户-如何实名认证.pdf企业用户-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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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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