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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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加气站设备、加气站房屋和土地捆绑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8990816

1031.670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2-20
起始日期
145.39平方米
建筑面积
7.095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31.670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031.6704万元
  • 单价:7.0959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2-20
  • 结束日期:2025-03-19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 评估价:1031.67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45.3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闲置装修情况以现场
    空置情况:闲置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法定代表人:周金波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加气站设备、加气站房屋和土地捆绑转让项目编号N0129FC250079挂牌起始日期2025-02-20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03-19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富区一重厂前路与交通街交叉口西南角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145.39套内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6299.23使用期限-权利性质-房产类型其他房屋结构-所在层数-房屋户型-房屋朝向-房屋现状租赁情况闲置装修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以现场实物为准欠费情况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其他情况1、本次转让标的为加气站设备、加气站房屋和土地捆绑转让,所有权归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所有

加气站土地2021年4月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招拍挂形式,把土地性质从工业用地转变成商业用地

土地占地面积6299.23平米,站房面积145.39平米,站内设备有3台加气机(6把加气枪可以同时加气)1台加液机,1台60立LNG储罐、1台9立CNG储气瓶组、配电室室内有3台配电柜,1台50L/minBOG压缩机等

转让标的涉及的无房产证的资产,如发生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处理,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2、加气站项目手续:1、工程整体验收未办理完毕的有规划验收(一重物流加气站南侧有一重采购部钢材库厂房长约10米宽2米的外墙在加气站院内,加气站土地地上物没有清净无法办理规划验收,现加气站罩棚实际面积超出规划面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没有第三方制作的的工程审核报告书)、工程竣工验收(住建局提出22项工程技术问题,施工方提供不出相关资料)、站房不动产证、竣工档案合格证

3、气象验收(正在办理中)

4、转让标的目前可能存在欠费,在《产权转让合同》签署前的所欠费用(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由转让方承担,转让及权属变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查实

5、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0316704.00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评估机构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10316704.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200710935767F注册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法定代表人:周金波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承诺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第18次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

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因土地性质为出让,权属变更时关于土地出让金的退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公告内标的描述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5、转让标的涉及的设备资产,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

转让成交后,若因受让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需支付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费用,在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7、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拆卸环境、拆卸难度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8、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9、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

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1、转让标的交割等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除公告内明确的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3、转让标的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之日前所欠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产权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因土地性质为出让,权属变更时关于土地出让金的退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如《交易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4、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且受让方按规定如期完成交割并全部拉运完成后30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除受让方名称外的一切相关信息由受让方自行提供,过期不予补开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竟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

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

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4、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2、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晋先生13351220988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2-2009:00:00至2025-03-19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206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3-19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资金到账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2-2009:00:00-2025-03-2009: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附件:交易须知.doc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xlsx附件:转让标的图片.docx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孔女士0451-87200131监督电话0451-87200131咨询时间公告期限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技术支持4008289082交易机构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本次转让标的为加气站设备、加气站房屋和土地捆绑转让,所有权归一重集团(黑龙江)物流有限公司所有

加气站土地2021年4月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招拍挂形式,把土地性质从工业用地转变成商业用地

土地占地面积6299.23平米,站房面积145.39平米,站内设备有3台加气机(6把加气枪可以同时加气)1台加液机,1台60立LNG储罐、1台9立CNG储气瓶组、配电室室内有3台配电柜,1台50L/minBOG压缩机等

转让标的涉及的无房产证的资产,如发生纠纷由受让方自行处理,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2、加气站项目手续:1、工程整体验收未办理完毕的有规划验收(一重物流加气站南侧有一重采购部钢材库厂房长约10米宽2米的外墙在加气站院内,加气站土地地上物没有清净无法办理规划验收,现加气站罩棚实际面积超出规划面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没有第三方制作的的工程审核报告书)、工程竣工验收(住建局提出22项工程技术问题,施工方提供不出相关资料)、站房不动产证、竣工档案合格证

3、气象验收(正在办理中)

4、转让标的目前可能存在欠费,在《产权转让合同》签署前的所欠费用(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由转让方承担,转让及权属变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查实

5、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无(以公告内容为准)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受让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如《交易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转让方需提供受让方签字同意的《交易价款划转函》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44、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全额交易价款且受让方按规定如期完成交割并全部拉运完成后30日内依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除受让方名称外的一切相关信息由受让方自行提供,过期不予补开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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