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4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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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一宗旧电池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8994692

41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25
起始日期
2025-05-1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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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41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1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聊城市
  • 用途:其他
  • 起始日期:2025-04-25
  • 结束日期:2025-05-12
  • 地址: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一宗旧电池
  • 评估价:41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抵押情况:无抵押
    注册资本:50000.0
    转让方: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东华
    注册地址:聊城市聊位路
    拍卖原因:拆分
    交通:公交车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挂牌起止日期:2025-04-25至2025-05-12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SWZC250379监测编号GR2025SD1000830标的名称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一宗旧电池转让底价411万元挂牌日期2025-04-25挂牌截止日期2025-05-12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中介机构山东昊佳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基准日2025-03-19评估结果(万元)411备案单位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其它资产具体信息详细信息1、标的状态:☑闲置□出租□报废□其他2、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3、标的为614台新能源公交车旧动力电池共计约50773.2KWH,详情见资产处置清单,清单仅作为参考,所有标的现状以实地勘察的结果为准

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5-04-25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否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挂牌价是为含税价,可开具成交金额为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标的权属清晰,无抵押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昊(资评)字(2025)第LC-03005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属于工信部认定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

(以提交意向受让方符合工信部公告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证明或工信部公告的相关名单的网站截图为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移交后10个自然日内,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安保、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

标的拆卸和转运造成地面或墙体损坏的,修复和整平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完成后,向转让方提供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开具的本批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证明》,受让方自行承担处置过程中的风险、处置费用,若处置过程中给转让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受让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属于工信部认定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

(以提交意向受让方符合工信部公告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证明或工信部公告的相关名单的网站截图为准)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2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聊城市聊位路165号法定代表人刘东华注册资本448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赵经理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81272777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peym@sdcqjy.com看货联系人朱传鹏看货联系电话13258992678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附件材料资产转让清单查看附件材料现场踏勘确认书查看附件材料暂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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