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德宏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股权标的编号N0123GQ240048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4-09-09挂牌截止日期2024-10-11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德宏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G56杭瑞高速路北侧、钉子厂西侧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永强成立时间2019/06/06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1268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3100MA6NUQLK0G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69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902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5904.72334325.73693725.736937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42465.05892931222.79559911242.26333审计机构名称东莞市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人)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07/31526.73576135.43083435.430834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42465.05892931222.79559911242.26333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06/303291.378144396.348786396.348786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45789.72303834151.11092211638.612116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838.14评估基准日2024-06-30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瑞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46445.6133852.2112593.4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3102397406286L注册地(住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瑞丽市勐卯路13号二幢2-3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转让方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标的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及准确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有资产交易相关制度及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产权无法变更的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瑞丽仁隆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第19期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瑞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是否涉及企业管理层或原股东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一)标的企业股东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在此次股权转让中保留优先购买权
(二)截止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认缴出资额1268万元,实缴出资额800万元,尚有468万元未履行出资义务
(三)标的企业评估报告涉及特别事项说明,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中有完整记载,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到云交所查阅,未查阅的视为已清晰完整的知悉所有信息
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四)标的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五)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告为准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90000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1.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一)转让底价:人民币900万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1.价款支付:(1)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如不能一次性付清的,可以选择分期支付
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结算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不计息):A.交易保证金;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C.交易价款(首期)
(三)标的交付方式:转让方应当于受让方付清(首期)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五)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股东变更后的公司继续承继
(六)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比例承担或享有
(七)受让方在完成受让后,应承接本项目受让比例对应的转让方未缴出资额的出资义务,并于2024年12年31日前足额缴纳
若受让方未足额承担实缴义务,导致转让方在标的股权转让程序完成后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主张承担相关责任,造成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行使对受让方的追索权
(特别说明: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应在其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
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4-09-0909:00:00至2024-10-1117:00:00报名手续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按云交所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的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寄出,以邮件寄出凭证记载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详询项目经办人:陈女士0871-63601052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产权交易一部保证金及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自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0万元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5)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交易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
4.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和所付价款到达云交所指定账户后,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转让方划转价款或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网络竞价(连续报价)增价幅度(元)100000.00自由竞价时间另行书面通知延时竞价周期(秒)90服务费被确定为受让方(以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为准)即有义务向云交所支付服务费
受让方应于收到《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附件下载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收费标准.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陈女士咨询电话0871-6360105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至17:00咨询地址昆明市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技术支持其他(以公告内容为准)1.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转让底价:人民币900万元(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二)价款支付与结算:1.价款支付:(1)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如不能一次性付清的,可以选择分期支付
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结算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不计息):A.交易保证金;B.转、受让方应向交易机构(云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C.交易价款(首期)
(三)标的交付方式:转让方应当于受让方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五)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股东变更后的公司继续承继
(六)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比例承担或享有
(七)受让方在完成受让后,应承接本项目受让比例对应的转让方未缴出资额的出资义务,并于2024年12年31日前足额缴纳
若受让方未足额承担实缴义务,导致转让方在标的股权转让程序完成后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主张承担相关责任,造成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行使对受让方的追索权
(特别说明: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应在其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以上“交易条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产权交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
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标的企业股东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在此次股权转让中保留优先购买权
(二)截止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认缴出资额1268万元,实缴出资额800万元,尚有468万元未履行出资义务
(三)标的企业评估报告涉及特别事项说明,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中有完整记载,请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到云交所查阅,未查阅的视为已清晰完整的知悉所有信息
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及所有风险
(四)标的企业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请到云交所查阅
(五)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告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