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众瑞成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昌吉市33区1丘49栋西域国际广场部分房地产项目编号N0125FCZZ250157挂牌起始日期2025-04-17挂牌截止日期2025-04-29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期至2026年4月16日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昌吉市33区1丘49栋西域国际广场部分房地产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业用房所在层数详见《明细表》租赁面积约(㎡)21604.94租赁期限10年(装修期1年,装修期含在租期内)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一个月预交的方式交纳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第1年至第4年每年租金按成交租金的25%向出租方交纳租金;第5年租金为成交租金;第6年至第7年每年租金在第5年租金基础上按26%递增率增收租金;第8年至第10年每年在第7年租金基础上按45%递增率增收租金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付5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于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前交清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空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位于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地处亚欧大陆中心,是昌吉回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
昌吉州地处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核心区域,建有乌拉斯台国家一类季节性口岸和亚中商城国家二类通商口岸;州府昌吉市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第二座亚欧大陆桥、312国道、216国道、吐乌大高等级公路、乌奎高速公路和亚欧光缆都从州内通过,是东联内地、西接中亚、欧洲市场的黄金通道
其他情况该广场(大厦)建筑总层数23层,地上22层,地下1层;本次租赁该大厦部分楼层,分别为第1层614.27平方米、第5层至19层20990.67平方米(每层约1399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21604.94平方米;本次租赁楼层共有房间211间,均单独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证载用途为商业/办公,房产所占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共计5447.49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49年7月15日;房产规划建造为办公场所,目前均处于空置且均为毛坯
评估情况评估价1745317.03评估基准日2025-03-25评估机构新疆天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租金底价(元)1745400.00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新疆众瑞成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郑艳芳联系电话:15299886520出租方承诺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一、上述租赁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产权的合法处分权,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六、确定最终承租方五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新疆众瑞成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第1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告知1.本次租赁房地产位于昌吉市宁边东路与绿洲北路交汇处(西域国际广场),建筑总层数23层,地上22层,地下1层;本次租赁该广场(大厦)部分楼层,分别为第1层614.27平方米、第5层至19层20990.67平方米(每层约1399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21604.94平方米;本次租赁楼层共有房间211间,均单独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证载用途为商业/办公,房产所占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共计5447.49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至2049年7月15日;房产规划建造为办公场所,目前均处于空置且均为毛坯,目前楼宇内上下水、电、讯等设施设备较齐全
2.截止评估基准日该房地产未接通市政供暖、天然气管道设施、未安装中央空调系统,部分窗户已变形,需要更换改造,部分消防管道及雨水管道冻裂,地暖须排查更换,改造为酒店,承租方需新建消防水池、新增消防水箱、投入电力设施、供暖设施等配套;本次评估按照现状进行评估,该价值不包含后期承租方需投入供暖、供气、空调、新建消防水池、配电系统等更新改造费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符合国家和十二师的相关规定及物业管理方的要求,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装修现场的安全、质量进行管理;承租方返还房屋时的状态应当符合起租时出租方交付房屋时的状态标准,承租方自行装修、增置的设施、设备应在返还前移除或恢复原状,承租方不便于移除或恢复原状的,且经出租方同意留置的,其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同意增设或出租方不同意留置的,承租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
4.出租方应配合提供承租方办理装修许可所需要的资料,对因承租方特殊经营项目所必须的特殊装修、改造,承租方应在实施前取得施工装修的消防审图合格证明,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且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用途,对承租方因特殊经营项目所进行的特殊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户型分割等)出租方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5.承租方的装修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消防等标准及规范,取得相关安全、质量、消防许可,未取得的承租方不得施工,如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承租方应及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为保证租赁项目装修改造等事项正常运转,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汇入监管资金人民币150万元
待承租方酒店竣工验收报告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退还70万元;待消防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退还剩余的80万元
6.本次租赁房地产主要用途为酒店及配套经营,酒店等级需达到携程4钻级以上,配套有餐厅、健身房、洗衣房、会议室等
7.本次租赁房地产证载用途为商业及办公,本次作为酒店类使用
8.租期前四年内,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终止租赁关系的,承租方除按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赔付责任外,还需以挂牌成交金额为年租金标准支付使用费,已支付的租金可相应扣除
9.承租方应于2026年6月1日前装修完毕,达到酒店运营状态;未按时完成装修,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产
10.本次租赁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若合同部分内容被撤销、解除或认定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1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12.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
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使用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
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1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租赁方案》《评估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承租方资格条件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且具备酒店运营管理经验
四、本项目整体出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
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
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剩余交易价款及按首年成交租金计算的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174.54万元/年
四、租赁期限:10年
五、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一个月预交的方式交纳租金,第1年至第4年每年租金按成交租金的25%向出租方交纳租金;第5年租金为成交租金;第6年至第7年每年租金在第5年租金基础上按26%递增率增收租金;第8年至第10年每年在第7年租金基础上按45%递增率增收租金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4-1709:00:00至2025-04-2917:00:00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缴纳:金额437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4-29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报名登记时缴纳足额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保证金到帐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
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一)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挂牌底价承租,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最终承租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三)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一)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意向承租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
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协议租赁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承租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4.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
出现上述第1、4种情形的,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保证金扣除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产权交易的意向承租方按以上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如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该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方须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全部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及交易鉴证费,同时承租方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
交易所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出租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88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4-1709:00:00-2025-04-2918: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附件下载踏勘确认书(西域国际广场).docx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资产明细表(西域国际广场).pdf租赁方案(西域国际广场)).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朱勇咨询电话18999814159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00-19:30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技术支持其他详见《明细表》(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且具备酒店运营管理经验
四、本项目整体出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
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
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剩余交易价款及按首年成交租金计算的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174.54万元/年
四、租赁期限:10年(装修期1年,装修期含在租期内)
五、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一个月预交的方式交纳租金,第1年至第4年每年租金按成交租金的25%向出租方交纳租金;第5年租金为成交租金;第6年至第7年每年租金在第5年租金基础上按26%递增率增收租金;第8年至第10年每年在第7年租金基础上按45%递增率增收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