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5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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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1号银盛华府1号楼1层05号商铺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9014279

39.38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27
起始日期
33.1平方米
建筑面积
1.1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9.389万元
  • 单价:1.19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湛江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27
  • 结束日期:2025-05-28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1号银盛华府
  • 评估价:54.741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3.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产权所属:共同共有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号银盛华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平台不收取任何关于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温馨提醒:本标的未委托任何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推广,本院及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不收取任何关于拍卖房产的中介、拍卖佣金等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欠费情况据现场调查及物业反馈,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清楚具体费用金额

2.实物状况:务必到现场看样

备注以上标的物依现状拍卖,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各类风险,若有瑕疵,拍卖人不予负责

起拍价:39389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节假日休息除外)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本院不组织集中看样,由有意竞买者亲自实地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垫付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支付凭证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审查税费支付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

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

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3.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过户中涉及的买方应缴纳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因未能进入该房,房屋内部结构是否有存在改动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6、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标的物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标的物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确认单生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由竞得者全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支行,账号:44001688890052500318109669)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本案当事人或优先购买权人以拒收等理由不接收本院快递邮寄的执行裁定书、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网拍时间告知书、优先购买权公告等法律文书,导致无法通知的,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拍流程指引:https://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l举报监督电话:0759-8219959法院咨询电话:陈法官0759-8219938司辅拍卖公司咨询电话:李助理1312937775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上查询

温馨提示:因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请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标的物的情况一切以公告和须知内容为准,敬请谅解!竞买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三、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拍卖成交确认单生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尾款后根据本院通知持相关身份证明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支行,账号:4400168889005250031810966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应缴纳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垫付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支付凭证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审查税费支付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

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

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过户中涉及的买方应缴纳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未能进入该房,未清除是否存在打通情况,其内部结构有改动可能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本案当事人或优先购买权人以拒收等理由不接收本院快递邮寄的执行裁定书、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网拍时间告知书、优先购买权公告等法律文书,导致无法通知的,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759-8219959法院咨询电话:陈法官0759-8219938司辅拍卖公司咨询电话:李助理:1312937775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38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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