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5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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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金竹街40号1幢6-3号房屋 <结束>

资产编号:9015629

15.07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26
起始日期
37.8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98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1.5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078万元
  • 单价:0.3984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巴南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26
  • 结束日期:2025-05-27
  •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金竹街40号
  • 评估价:21.5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7.8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室内装修,不含可移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空否钥匙无抵押、查
    查封情况:查封有查封提供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租赁情况:有租赁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的物所在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
    配套情况:电视
    楼栋总数:1幢
    装修配置:电视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调查表标的名称重庆市巴南区金竹街40号1幢6-3号房屋权证情况产权证号渝(2016)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901463号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标的现状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否钥匙无抵押、查封有查封提供的文件1、《评估报告书》1、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管费、水、电、气费、大修基金、滞纳金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办理房屋过户转让时可能存在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费用,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标的物存在租赁,存在延期交付的可能2、特别提示:标的物所在小区名为“帝豪·富达城”,物业公司为帝豪·富达城客服中心(023-62416933),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后口述该标的物截止2025年4月共计欠物业费453.6元,物业收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公摊费为每月5元

二、本院的网拍工作委托网络司法拍卖线下服务辅助机构(以下称“网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网拍服务机构费用在拍(变)卖价款中按标准予以支付,网拍服务机构不得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院、网拍服务机构、市高法院监督机构联系人、咨询电话均在拍(变)卖公告中予以告知

三、网拍服务机构是唯一接受本院办理网拍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办理以下事项:1.提供24小时免费问询服务;2.宣传与推广拍(变)卖处置物,引领查看;3.协助办理过户,代缴税费,融资咨询或服务

四、市场中出现的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网络司法拍(变)卖的中介服务机构,其对外宣传内容涵盖资产调查、融资、协助竞拍等服务内容,上述机构均非接受本院委托办理网拍工作,请各竞买人准确了解服务内容,检查核实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资质,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五、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变)卖公告、评估报告,准确了解掌握标的物基本情况、权利属性、瑕疵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情况(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等)、租赁情况、标的物交付、竞买风险提示、瑕疵披露等

如有疑问,可询问网拍服务机构或者案件承办法官六、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制作并送达拍(变)卖成交裁定书,除拍卖公告中已披露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外,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将裁定解除标的物所有的司法强制措施,原有产权证号、抵押权、质押权等,竞买人可持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拍卖公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6日10时至2025年5月27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8,户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巴南区金竹街40号1幢6-3号房屋

本次拍卖财产坐落于重庆市巴南区金竹街40号1幢6-3号产权证号为渝(2016)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901463号,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标的物建筑面积为37.85平方米,套内面积为30.90平方米,所在楼栋配备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宽带等设施

配备3部电梯,所在楼层共12户,标的物位于第6层据重庆铂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有租赁(租赁期限2023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19日),每月租金6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押金600元

本次拍卖包含室内装修,不含可移动家具及家电评估价:21.54万元,起拍价(保留价):15.078万元,保证金:1.5万元,加价幅度1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标的物所在小区名为“帝豪·富达城”,物业公司为帝豪·富达城客服中心(023-62416933),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后口述该标的物截止2025年4月共计欠物业费453.6元,物业收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公摊费为每月5元

水、电、气等欠费无法查询,请买受人自行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核实若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1、标的物办证、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份

办理房屋过户转让时可能存在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费用,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2、如欲实现多人联合竞买,需在开拍前7日向辅助拍卖机构咨询相关办理事宜;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可能的风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77-580,辅拍公司经办人:潘老师15998978784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另因买受人需要承担续建义务,请买受人关注自身是否具备完成续建的能力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视为悔拍,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

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不属于拍卖范围的资产由法院强制腾退,并通知标的物的原所有权人或占有人

标的物存在租赁,存在延期交付的可能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认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气、大修基金、滞纳金等欠费,由买受人与政府专班协商解决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1、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39410180808898686039137;开户联行号:303653000015),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13、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14、买受人参与竞买,视为同意本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77-580.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3920417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023-67673497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经纬大道486号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竞买须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26日10:00时起至2025年5月27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标的物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进行拍卖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第一条、拍卖人按照拍卖物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该竞买人完全了解即认可该标的的相关情况(包括其瑕疵),拍卖人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

并对自己按照本须知参与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第三条、竞买资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竞买人应亲自参与竞买,如因故不能参与,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法院确认,代理人方能参与竞买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第五条、竞买人与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第六条、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第七条、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在竞价会结束前登录《淘宝网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密码修改、模拟竞价、身份验证等相关手续后参与竞价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上述手续而未能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本场拍卖采用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方式,即: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

在规定时间里,报价可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竞价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当后有更高的价格出现时,报价自然失效

第九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39410180808898686039137;开户联行号:303653000015)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1日内自动退还原缴款账户第十条、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才向买受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确定其权属,买受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到相关部门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若不及时办理,买受人自行承担其相应风险第十一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第十四条、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第十五条、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六条、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第十七条、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第十八条、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2、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6、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7、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9、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拍卖

重庆开元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177-580.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3920417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023-67673497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经纬大道486号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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