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24)皖1302执恢4318号拍品名称宿州市东临商场路,西临规划支路,南面道东大街临近华府春天一期3#楼3003室权证情况1、执行案号:(2024)皖1302执恢4318号2、不动产权证号:皖(2018)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70747号拍品所有人谷*拍品现状租赁情况有钥匙/户口/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被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查封2、抵押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3、土地使用日期:/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1、拍卖标的物权属状况:宿州市东临商场路,西临规划支路,南面道东大街临近华府春天一期3#楼3003室【不动产权证号:皖(2018)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70747号】,建筑面积:65.93平方米,所在楼层/总楼层:30F/33F,规划用途:住宅,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该房产评估最终参考价:360528元
2、标的物四至:南临道东大街,西临港口中路
3、交通状况:附近有6路、17路等公交车经过,交通便捷
4、公共服务设施:区域内有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南翔校区、万达CBD广场、酒店、超市、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
5、特殊说明:竞买人的资格和竞买保证金应按法律规定审查和收取;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依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持相关凭证向本院申报,本院在拍卖款中优先扣除
拍卖标的物所欠付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
6、辅助咨询电话:18656800761';变卖公告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0日10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变卖标的物:宿州市东临商场路,西临规划支路,南面道东大街临近华府春天一期3#楼3003室【不动产权证号:皖(2018)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70747号】,建筑面积:65.93平方米,所在楼层/总楼层:30F/33F,规划用途:住宅,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该房产评估最终参考价:360528元
变卖起拍价:201896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按照法律规定交付,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任何原因导致拍卖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四、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的上述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换(特别说明:买受人凭纳税凭证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此次拍卖标的物不包含房屋使用人等自费的房屋装潢及相应的家具家电
如房屋使用人等自行拆除装潢及家电,造成拍卖标的物毁损的,有关权利人可就此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动产)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拍卖标的物所欠付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七、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内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帐号:6228403167311265665,开户联行号:103374012602),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与凤凰大道交叉口西500米)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承办人:执行法官-邓法官联系电话:17705571171法院举报监督电话:执挥中心,0557-3631110法院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与凤凰大道交叉口西500米
拍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6号国秀广场6号楼5楼辅助咨询电话:18656800761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23日竞买须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0日10时起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宿州市东临商场路,西临规划支路,南面道东大街临近华府春天一期3#楼3003室【不动产权证号:皖(2018)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70747号】,建筑面积:65.93平方米,所在楼层/总楼层:30F/33F,规划用途:住宅,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该房产评估最终参考价:360528元
变卖起拍价:201896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涉及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5月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15日内将余款交至本院账户(户名: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埇桥支行,帐号:6228403167311265665,开户联行号:103374012602),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与凤凰大道交叉口西500米)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别提示:指定付款时间未付清全款或提交延期付款申请未获本院书面认可,均视为悔拍
悔拍通知书送达地址默认为竞买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地址,竞买人拒收或无法妥投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三、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的上述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换(特别说明:买受人凭纳税凭证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此次拍卖标的物不包含房屋使用人等自费的房屋装潢及相应的家具家电
如房屋使用人等自行拆除装潢及家电,造成拍卖标的物毁损的,有关权利人可就此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动产)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拍卖标的物所欠付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暂缓、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承办人:执行法官-邓法官联系电话:17705571171法院举报监督电话:执挥中心,0557-3631110法院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与凤凰大道交叉口西500米
拍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辅助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6号国秀广场6号楼5楼辅助咨询电话:18656800761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25年4月23日